险企公司治理评分出炉:华夏人寿、君康人寿等四家被列关注类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这四家在首次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中被保监会列为重点关注类公司。此外,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由于去年接受保监会检查的原因,所以并未列入本次评估。
今年2月,保监会启动了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工作。当时保监会方面表示,这是公司治理监管启动以来首次覆盖全部中外资保险公司的全面评估。
根据2017年上半年的评估结果,在本次参评的181家保险法人机构中,中资保险法人机构共130家,包括保险集团公司11家,财产险公司53家,再保险公司3家,人身险公司44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19家。130家中资保险法人机构平均得分为83.74分,其中,国寿集团综合得分最高,为96.8分;君康人寿综合得分最低,为63.95分。
在参评的51家外资保险法人机构中,包括22家财产险公司、27家人身险公司、1家再保险公司,1家资产管理公司。除去两家外国保险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分公司不参与公司自评,余下49家外资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综合评价平均得分为86.21分。
按照《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评价办法(试行)》,综合评分大于等于90分,小于等于100分的保险法人机构定级为优质;综合评分大于等于70分,小于90分的保险法人机构定级为合格;综合评分大于等于60分,小于70分的保险法人机构定级为重点关注;综合评分小于60分的保险法人机构定级为不合格。在本次参评的181家保险法人机构中,评级为优质的公司有49家,评级为合格的公司有126家;评级为重点关注的公司有4家,无不合格公司。
本次监管评价采用评分制,分值由机构自评分和监管评分加权得出,记为综合得分,满分100分。其中,机构自评分权重40%,监管评分权重为60%。自评共含77项指标,重点关注股东财务状况、高管履职情况、公司关联交易等情况;监管评分共含110项指标,涵盖了包括公司合规性、组织架构、运行控制等在内的各方面。
《证券日报》援引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在第十一届保险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会议上的表述,称通过现场评估工作,监管机构发现保险法人机构存在四方面突出问题:一是股东股权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二是公司治理有效性“先天不足、后天失调”;三是关联交易风险突出;四是内部管控机制存在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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