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保护消费者的差评权
几天前,长沙的余女士通过外卖平台点餐,可没想到遭遇了“飞来横祸”。因为给了差评,商家不满,派人上门理论发生冲突,将余女士丈夫打伤。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9月18日《新文化报》)
近年来,因网购给出差评,买家被卖家纠缠甚至恶意报复的事件时有发生。本来,电子商务平台引入消费者评价机制,其初衷是通过买家的体验评价来建构卖家的商誉评价体系。然而,由于该机制在细节设计上存在一些漏洞和缺陷,导致了恶意差评或骚扰报复等诸多不当行为的发生。笔者以为,用制度来保护消费者的差评权,才能让消费者和商家都不再有面对上述不当行为的风险。
一方面,要保护好消费者的隐私。在网上给差评,和在现实中举报的性质是一样的。近年来,各地纷纷采取措施,保护举报人隐私,以免其日后遭受报复。同样,网购也要对给出差评的买家隐私予以保护。当消费者给出差评的同时,往往也面临着电话、住址等私密信息泄露的风险。尽管网络购物需要给商家提供相应信息,但给出差评时应采取技术手段,确保消费者可以匿名给差评,防止因个人隐私泄露带来的相关报复风险。
另一方面,要消弭商家顾虑,有必要改革评价机制,明确“恶意差评”的认定标准。比如通过买家的交易情况、是否有习惯性差评记录、提交差评时的理由、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等综合因素来认定。同时,对“恶意差评”者要坚决查处并严厉打击,提高其“恶意差评”的成本,将“职业差评师”驱逐出消费者队伍。
总之,只有抓住制度这个根本,强化制度防范,才能维护网商竞争秩序和交易环境的公平和谐。 (宛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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