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首付贷” 须提高房贷审核标准
文/盘和林
去年下半年,央行等七部门出台新规,禁止房产中介提供“首付贷”。本轮房产调控,禁止“首付贷”的监管态度也被重申。然而,在北京地区,仍有房产中介违规协助提供首付贷。为了掩人耳目,还引入了合作的担保公司,并假借“信用贷”“消费贷”之名活跃在二手房交易市场。(《证券日报》9月5日)
从世界金融风险史来看,房地产是重要的风险来源点之一,而房贷高杠杆率是公认的罪魁祸首。因此,房地产调控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降低房贷高杠杆。各地都大幅度提高首付比例,例如深圳二套房首付高达七成。首付款是银行的“安全垫”,可以有效对冲房地产资产价格下降所导致的信贷风险。当前,表面上看,各地的房贷政策都收得很紧,但从深圳、北京等地的报道来看,“首付贷”“零首付”等灰色信贷依然暗流涌动,有可能导致房贷风险更加隐蔽、更不可控。
央行等金融监管部门和负有调控房地产直接责任的地方政府早已经关注到灰色信贷,并采取了一系列严厉打击措施。但由于隐蔽性强、识别难度大、监管成本高等原因,效果不太理想。
灰色信贷的“七寸”在最终的房贷资格审核。我国房贷审核对借贷人的偿还能力和意愿过于宽松,例如仅仅依靠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央行的个人征信记录,这些都是很粗的审核标准,并不能真实、全面反映借贷人的偿还能力和意愿,况且,当前银行流水、收入证明的造假空间太大、合法化成本太低。例如,通过消费贷的钱,分成银行要求的月份做流水就能轻松蒙混过关。
房贷审核标准太粗且缺乏刚性约束,给了首付贷等灰色信贷的生存空间。监管部门只有出台相关规制政策,切实提高房贷审核标准,才能真正遏制首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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