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锦松称欢迎同股不股权:阿里没能在港上市让香港错过好机遇
香港资本市场对“同股不同权”的讨论再度升温。
9月5日,香港前财政司司长、南丰集团行政总裁梁锦松表示,对“同股不同权”的咨询表示欢迎。香港交易所(00388.HK)行政总裁李小加也说,应容纳“同股不同权”公司在港上市。
据香港经济日报旗下经济通报道,梁锦松在出席“一带一路”论坛时提到,阿里巴巴之前未能在香港上市,令香港错过一个好机遇。
香港信报报道称,李小加在9月5日表示,就设立创新板咨询市场意见后,感到市场对香港引入新经济公司上市有很大支持,也认为应容纳同股不同权公司上市,至于未有盈利的公司是否可以上市,他感到市场对这方面也有很强的支持。
目前,A股和港股实行的均为同股同权制,通俗理解即一股一票。美股市场则允许同股不同权,比如AB股的双重结构。这种结构往往是为了方便公司管理层以较少持股控制公司。比如,管理层持有的B类股,每股可以拥有2至10票的投票权;而一般股东持有的A类股,每股则只有1票甚至没有投票权。作为补偿,高投票权的股票一般被有限售规定,一旦这些股票流通出售,即从B类股转为A类股。
2014年,原本计划在香港上市的阿里巴巴,就因为其较为独特的合伙人制度,面临同股不同权的问题,在香港引发了一场热议。按照香港目前的规定,一般情况不再考虑双重股权结构,阿里巴巴的上市之路因此受阻。最终,阿里巴巴选择前往美国上市。
随着阿里巴巴市值刷进全球前十大公司行列,香港资本市场对当初错过阿里IPO的反思也有所升温。
近期,港交所就创新板的设立进行框架咨询,“同股不同权”的处理,再一次成为市场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
6月16日,港交所发布《有关建议设立创新板的框架咨询文件》和《有关检讨创业板及修订〈创业板规则〉及〈主板规则〉的咨询文件》,就一系列拓宽香港资本市场上市渠道及完善香港上市机制的建议方案征求公众意见。
根据咨询文件,创新板将下设两个板块,分别是创新主板及创新初板,面向三类公司,包括尚未有盈利的公司、采用不同投票架构的公司、在香港做第二上市的内地公司。由于主要针对的目标是新经济领域的公司,尤其是初创公司,股权结构或与传统公司不同。
如今,香港资本市场是否应该打破不接纳“同股不同权”公司的现行规则?讨论至今仍未得出结论。
据香港信报报道,李小加在9月5日指出,概念性咨询已经完成,现在如果要往前走的话,将来也要开展规则性咨询,包括有什么投资者保障措施;如果让没有盈利的公司上市,门槛应如何设定;散户是否可以参与等。
香港金融领导委员会近期也就“同股不同权”问题进行了专门讨论,这样的讨论在香港还是第一次。
8月30日,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主持金融领导委员会首次会议,会上讨论了香港股市上市监管架构检讨、“同股不同权”等问题。陈茂波在会后向媒体表示,就“同股不同权”在新经济及日后市场发展的角色,会上有非常好的讨论,香港交易所、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将继续跟进相关进展。
至于创新板的咨询结果究竟如何?李小加表示,在这次咨询中听到很多声音,比如是否可于主板引入新经济公司,而毋须设立创新板,这些都会在下一步咨询中取得最后共识。至于政府反应方面,他回应称,不方便透露与政府的开会内容,时间表方面则是希望愈快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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