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回应对澳大利亚输华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
中新网12月3日消息,就“中国对澳大利亚输华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一事,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当日表示,商务部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进行立案、调查,采取相关措施,充分保障各利害关系方的合法权利。欢迎包括澳方在内的各利害关系方依法继续参与后续调查程序。
资料图: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中新社记者 赵隽 摄
在今日(3日)商务部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问:商务部上周五公布,自11月28日起对澳大利亚输华葡萄酒征收临时反倾销税,请问这些措施将持续至什么时候?澳大利亚贸易部长伯明翰表示,这种做法违背了中澳FTA以及WTO规则。此前,堪培拉方面还称可能会向WTO寻求仲裁。请问中方对此有何回应?高峰回应称,根据国内相关产业申请,2020年8月18日,商务部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发起反倾销调查,并于2020年11月27日作出初裁,决定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根据中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通常情况下,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期限为自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9个月。中方调查机关将按照法律程序,对本案继续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终裁,确定最终反倾销措施。
高峰表示,在本案中,商务部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进行立案、调查,采取相关措施,充分保障各利害关系方的合法权利。我们欢迎包括澳方在内的各利害关系方依法继续参与后续调查程序。
(原题为《商务部回应对澳大利亚输华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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