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和系财团宣布终止收购澳大利亚天然气管道资产
澳大利亚财政部出面阻击后,李嘉诚家族的长和系财团宣布终止涉资130亿澳元(约合94亿美元)的澳大利亚最大天然气管道公司APA集团收购交易。这笔潜在交易是今年5月长和创始人李嘉诚退休后,继任者李泽钜及长和系公司首次试图收购海外能源资产,曾有望成为该集团有史以来最大一笔海外收购。
长实集团(01113.HK)、长江基建集团(01038.HK)、长和(00001.HK)与电能实业(00006.HK)于11月20日晚间联合公布,竞投公司当天得悉有关FIRB条例项下的不反对书面通知的先决条件不会完成。信托计划项下此项条件未能由竞投公司或目标公司负责实体所豁免。实施协议已于2018年11月20日终止。因此,长江实业、长江基建及电能实业将不会继续进行合营交易及收购事项。
2000年上市的APA集团是澳大利亚能源基建行业的领头羊,旗下有两家子公司APT及APTIT,拥有和管理着超过200亿美元的资产组合。全澳大利亚50%天然气由APA输送,覆盖澳大利亚130万个家庭和企业用户。截至2017年12月31日,APA集团未经审计合并资产净值约为39.39亿澳元。
自APA披露长和的收购要约开始计算,上述交易已推进逾5个月,且已获得APA集团董事会、反垄断监管机构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的批准。
今年6月,APA公告收到来自长江基建牵头财团的无约束力收购要约。8月13日,APA宣布已与长江基建财团签署一项具有约束力的执行协议,后者将以11澳元/股的价格全现金收购APA全部上市股份。在该计划中,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长江基建集团有限公司、电能实业有限公司组建的财团拟通过信托计划方式由竞投公司收购APA的交易共涉及约129.79亿澳元。
上述信托计划的实施受制于若干先决条件的限制,须同时具备才能顺利推进交易。先决条件中的第一条便是澳洲联邦财政部长(或其代理人)就收购事项提供《1975 年外国收购及合并法(联邦)》(Foreign Acquisitions and Takeovers Act 1975 (Cth))项下的不反对书面通知。由四家公司的联合公告可见,交易未能通过此条先决条件。
9月12日,反垄断监管机构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发布声明称,在接受长江基建为首的财团剥离西澳大利亚重要天然气资产的承诺后,ACCC不会反对该财团对APA集团的收购提议。
尽管反垄断监管机构开绿灯,但外界猜测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和该国财政部会叫停李嘉诚家族的此番收购,原因是APA在澳大利亚国内拥有的天然气管道资产过于庞大。有投资分析机构认为,该交易一旦成功,意味着澳大利亚大部分天然气输送网络将实际由中资公司拥有,在联邦选举将于2019年进行的情况下,这可能会令澳大利亚政府感到不安。
果不其然。澳大利亚财政部长乔希·弗莱登伯格(Josh Frydenberg)11月7日在一份声明中说,“我已经向长江实业公司为首的财团提出初步意见,认为其收购APA集团的提议不符合国家利益。”他解释称,之所以形成上述观点,主要原因是该交易将导致澳大利亚最重要的天然气输送业务过度集中在一家外资企业手上。弗莱登伯格说,他将在两周内做出最终决定。
弗莱登伯格同时声明,自己的初步意见并非针对长江集团或旗下公司,长江集团已经是澳大利亚天然气和电力领域的重要投资者,澳大利亚政府欢迎长江集团对澳投资及对当地经济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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