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采取用地预申请方式供地 预申请人在发布地块出让公告前缴纳购地保证金,保证金不高于出让起始总价10%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张文卉)2月25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公开出让地块实行用地预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明确采取用地预申请方式供地。预申请人提出预申请但未按承诺参与竞买的,购地保证金将上缴财政。业内人士称,新的土拍政策变化,将一定程度上避免出让地块出现流拍、终止等情况。
12幅经营性用地,均在预申请范围
2月25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一则《关于用地预申请购地保证金账户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实行用地预申请,预申请人应在正式发布地块出让公告前,向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缴纳购地保证金。此前,业内关注的南宁土拍规则“变革”,终于落地。
据悉,2021年以来,受金融等国家调控政策影响,南宁市房地产市场呈现降温态势,流动性趋紧,观望情绪浓重。尤其是当年下半年以来,土地市场竞买参与度降低,出现公开出让地块大面积流挂现象。
2月17日和21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接连发布2022年第一批、第二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预公告,12幅经营性用地在预申请列表中,面积累计约1119亩。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地块中,有一半地块在2021年遭遇流拍或终止。其中,邕宁区八尺江路南面、银峰路西面45.896亩商住地块,曾于2021年两度出让,最终流拍一次、提前终止一次。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保障土地成交,1月12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公开出让地块实行用地预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示》。紧接着,在2月25日,正式发布《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公开出让地块实行用地预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明确新规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
该《通知》明确,南宁市商服、文旅、住宅、工业用途等公开出让的地块可实行用地预申请制度。由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在其官网对实施预申请出让的地块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出让公告,有意向的竞买人可按预出让公告内容缴纳购地保证金后成为预申请人,并向自然资源局提交用地预申请书,承诺愿意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在正式发布地块出让公告后,预申请人应报名参加该期出让活动。
未按承诺参与竞买,购地保证金不退还
按照正常的情况,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按不低于出让起始总价的20%设置,但实行用地预申请的,预申请人在发布地块出让公告前向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缴纳购地保证金。购地保证金按不高于出让地块出让起始总价的10%设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预申请人按要求缴纳购地保证金并通过竞买资格审核的,不需再缴纳该期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
业内人士表示,实行用地预申请制度,将大大降低参与土地竞买的门槛,同时约束了预申请人的违约行为。即预申请人未按承诺参与竞买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出具预申请人未履约的说明,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要求将上述款项上缴市财政。此外,两年内,该预申请人不得参加南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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