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冒充民警去看守所“捞人”被识破 因涉嫌招摇撞骗被兴宁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本报讯(记者 韦薇 通讯员 侯雨辛)徐某泳曾是某司法机关服务中心的一名保安,他被解除劳动关系后,竟然冒充政法干警到看守所欲提人外出,当场被看守所的执勤武警识破,随后被抓获。
1月2日19时许,横县男子徐某泳来到南宁市第一看守所,要求提解在押人员谢某正。他自称是某司法机关的政法干警,并向执勤武警出示假的“国安厅”“国保支队”工作证件。执勤武警看到这两张工作证件的相片上徐某泳穿着便服,且制作简易、没盖有公章,因此觉得事有蹊跷,于是对其进行了盘问。徐某泳很快露出了马脚,当场被执勤武警抓获带走调查。1月3日,徐某泳被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月31日被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查,徐某泳曾是某保安公司工作人员,2012年10月至2016年6月曾被派往某司法机关服务中心岗点担任过保安员,但2016年6月15日因违反公司规定被解除劳动关系。2018年12月31日,他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谢某利。徐某泳自称是政法干警,有办法到看守所“捞人”,正有此需求的谢某利立即托徐某泳将涉嫌犯罪而被羁押的丈夫谢某正从南宁市第一看守所“捞出来”,并给徐某泳1万元的费用。
兴宁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徐某泳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诈骗,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招摇撞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兴宁区检察院以涉嫌招摇撞骗依法对徐某泳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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