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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至10月 南充试行丰水期生活电能替代电价此举为了鼓励居民多用丰水期余电,缓解丰水期弃水压力。届时,“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二档电价将比一档便宜0.05元/千

南充日报 2017-06-01 04:48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刘洋)6月1日起至10月31日,南充将试行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电价。5月30日,市发改委资源和环境价格科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自南充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实施以来,首次打破阶梯电价“用电量越高电费越多”的制度设计。届时,“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二档电价将比一档便宜0.05元/千瓦时。

根据市发改委日前转发的省发改委下发的通知,南充将试行丰水期居民生活用电电能替代价格:今年6月至10月,对四川电网“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含与直供区同价的“子公司改分公司”、全资及控股供电公司居民用户)试行电能替代电价,在维持现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制度基础上,对月用电量在181度至280度部分的电价下移0.15元/度,月用电量高于280度部分的电价下移0.20元/度;现行居民低谷时段优惠电价、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用电基数等政策保持不变。

现行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分为三档:首档为月用电量为180千瓦时及以下部分,电价为0.5224元/千瓦时;二档为月用电量为181千瓦时至280千瓦时部分,在首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1元,价格为0.6224元/千瓦时;三档为月用电量高于280千瓦时部分,在首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3元,价格为0.8224元/千瓦时。

因此,在今年6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二档电价将比一档便宜0.05元/千瓦时,为0.4724元;三档电价为0.6224元/千瓦时。“这是自南充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实施以来,首次打破阶梯电价‘用电量越高电费越多\’的制度设计。”市发改委资源和环境价格科负责人介绍。

该负责人表示,今年探索在居民生活用电领域推行电能替代和实施富余电量政策,是为了进一步扩大居民电力消费,鼓励居民多用丰水期余电,缓解丰水期弃水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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