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吉隆坡高等法院公布裁决 纳吉布首个“一马”贪腐案罪名成立
□新华社发图为2019年11月11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纳吉布(前中)离开法院。(资料片)马来西亚吉隆坡高等法院28日就前总理纳吉布涉嫌利用主权投资基金“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简称“一马”)贪腐的首起诉讼宣布裁决,认定纳吉布滥用职权、洗钱、背信等七项罪名全部成立。
获有罪判决
检方指控纳吉布违法收受“一马”基金子公司SRC国际经居间企业转账、最后进入其私人账户的4200万林吉特(约合7000万元人民币)贿赂;作为“回报”,纳吉布授意政府为SRC国际提供高额贷款担保。纳吉布因此面临七项指控,包括一项滥用职权罪、三项洗钱罪和三项背信罪。他本人当天出庭,否认全部罪名。高等法院法官穆赫德·纳兹兰·加扎利花两个小时宣读判决书,最后总结道:“我宣布被告有罪,被起诉的七项罪名全部成立。”
吉隆坡高等法院去年4月开始审理案件,同年11月裁定,检方为七项指控提供了有力证据、案件进入抗辩阶段;今年6月5日结束审理。
7月28日裁决并非终审裁决。美联社说,无论控辩双方哪一方上诉,都要经历冗长诉讼过程,才能有最终结果。不过,一些分析人士认为,马来西亚法院首次针对纳吉布贪腐案作有罪判决,可能鼓励检方积极推进纳吉布所涉其他案件的司法进程。
欲自证清白
纳吉布现年67岁,出身马来西亚政治世家,曾任长期执政的马来民族统一机构(巫统)主席。他2009年就任总理,同年设立“一马”基金,旨在促进马来西亚经济发展。
“一马”基金最终累积不少债务。美国司法部调查指认,基金中至少45亿美元公款遭挪用,经过纳吉布手下“洗钱”操作,用于投资好莱坞电影、购买酒店和游艇、珠宝等奢侈品;超过7亿美元资金最终进入纳吉布的私人账户。
纳吉布的辩护律师主张,纳吉布受一名目前在逃的“流氓银行家”误导,以为所诉争议款项是由对方牵线、来自某个中东国家的捐款,并称对他的诉讼有“政治目的”。法官则认为,辩方未能就检方指控提出合理质证,检方则能充分举证证明纳吉布挪用公款自用。
如终审判定纳吉布有罪,他可能面临多年监禁刑罚。在法院发布裁决前一天晚上,他在脸书上表明已做好上诉准备,以便“自证清白”。
受“一马”丑闻影响,以巫统为核心的多党执政联盟在2018年5月国会选举中败给反对党联盟,纳吉布随后辞去巫统主席职务,并卸任总理。他迄今累计受到40多项指控,他的妻子和几名巫统及前政府官员同样受到贪腐指控。纳吉布一直否认所有指控。
马来西亚政局今年经历一系列震荡,3月组建新一届由多党联合执政的政府,巫统仍是执政联盟中最大党派。
(新华社专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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