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世间有一人,让你重新相信童话 ——观电影《诺丁山》
◇石风华
过去一周,又看了两遍《诺丁山》,一次次看,一次次忘我地放空、尽情地被温暖。男生爱看《诺丁山》,可能因为漂亮女人茱莉亚·罗伯茨;女生爱看《诺丁山》,可能因为英伦情人休·格兰特。我两者都爱。当然,因为另一部电影《莫里斯的情人》,我确实更爱有着下垂蓝色眼睛和性感牛津腔的休·格兰特,爱他挥之不去的骄傲不羁和淡淡的羞涩疏离。
不过,电影中的茱莉亚·罗伯茨给了我很多有关时尚的启蒙。我对于贝雷帽的痴迷,正是源自于她在书架后的那一记回眸,黑色皮衣+黑色贝雷帽+猫王眼镜,好莱坞大明星的气势呼之欲出,时髦又低调。她还在电影的开头贡献了六七款小巧但精致的耳饰,贡献了让二十多年后的我们依然不懈追求的腹肌。
当家喻户晓的女明星爱上普普通通的书店老板,让人怎么想都觉得不真实。可是爱情从来都不是一件可以用理智和预期来考虑的事,那些亘古流传的爱情故事,哪一个在爱情降临之时不似奇遇?
卡萨布兰卡有那么多小酒馆,伊尔莎·伦德却偏偏走进了里克·布莱恩开的这一家;查令十字街有无数个老书店,海莲·汉芙的信却恰恰寄到了84号弗兰克·德尔手中;伦敦诺丁山区有一整条街的店铺,安娜·斯科特却走进了威廉·赛克经营的书屋;台北街头走过那么多漂亮姑娘,美国大兵却拍下了去寄信的旗袍女孩,并追出几条街区的距离,后来他们成了巨星费翔的父母……我们一生之中会遇到成千上万的人,最后走到一起的却刚好是你和我。
不相信童话的人,生活里必定也不会有太多惊喜。而好的爱情故事真的会让人相信生活中有奇迹出现,会让人相信在一条热闹的街道上,在那个人来人往的拐角,真的有两个人会相遇、相爱。
有人批评《诺丁山》庸俗,也有人赞叹它有多庸俗就有多美好。我赞同后者,老套的从来不是爱情本身,而是假借爱情之名的虚伪和势利,是爱情褪去之后的伤害和背叛。
爱情中的浪漫和精彩,是那些别人不易察觉的细节,是眼眸里溢出水的温柔,是藏在一句话里的体贴,是你受诋毁时挺身而出的呵护,是尴尬场合的机智和幽默,也是分开时候的不打扰。
《诺丁山》中,我最爱的场景不是走过春夏秋冬的长镜头,也不是最后镁光灯下的告白,而是几个微乎其微的瞬间。
第一,男主抓住偷书贼时的幽默,没有丝毫恼火的平静、克制,在这个时刻,女主即使没有爱上男主,也应该欣赏眼前这个男人的机智和绅士;第二,生日晚宴之后的私家花园,当《Whenyousaynothingatall》的旋律响起,女主坐在长凳上,男主渐渐远离那条长凳,高架镜头俯视,孤独和浪漫扑面而来。她说,坐到我身边。她确实只是一个渴望被爱的普通女孩;第三,他们讨论那幅两人都喜欢的油画,夏加尔的《新娘》——迷幻的色彩,拉小提琴的山羊,天使以及相爱的人……她说:“爱情就应该像那个样子,蓝色的让人晕眩。”人人都说他们身份悬殊,但他们在精神上一样高贵;第四,追爱路上,情急之下,马克斯打开车门,下车抱起轮椅上的贝拉,那一刻,我看到了世界上最美好的爱情。他懂她的微小情绪,在意她的感受,无论多么复杂或紧张的状况,即使她说没关系,即使带着她会麻烦,他也不愿她错过每一个精彩或重要的时刻。这应该就是心里装着一个人最本能的反应。
其实,电影是什么呢?电影并不单单是你在银幕上看到的那些,而是你和银幕之间产生的情感,因为某一个镜头勾起了你的一段生命印记,调动了你的情绪,燃起了你的信念,越好的电影越可以引导你、激发你、邀请你进入自己的生命体验,给你一种强烈的或者朦胧的感受。而有一天,你终会澄明并借由这部电影的浇灌,成长为更好的人。正如著名导演英格玛·伯格曼说,电影这个东西,“一如梦境,一如你所见”。
梦之所起,心之所向。总之——surreal,butn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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