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姐姐》引热议 疑似原型曝光 编剧:灵感来自全面二孩政策
编剧:灵感来自全面二孩政策 《我的姐姐》海报。
张子枫在片中饰演姐姐安然。
由张子枫主演的电影《我的姐姐》近期大热,据猫眼专业版数据,截至4月10日18:55,《我的姐姐》总票房破6亿元。
随着电影热映,疑似片中原型被网友扒了出来——8年前,一位网友在某知名论坛发布长帖《父母去世后,我把两岁的弟弟抱养了出去》,当年此帖获得77.7万点击,1000余条回复。该帖称,一个女孩将名下的两套房产卖了,没有给弟弟一分钱,还将弟弟送到农村。
《我的姐姐》大热 观众评论两极分化
电影《我的姐姐》讲述了一个女孩在父母意外双亡后,面对追求个人独立生活还是抚养弟弟的问题上展开的一段亲情故事。张子枫饰演的安然,从小被父母毒打,后被寄养在姑妈家,为了逃离这个家,她一心想要去北京考研,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奈何,父母因车祸离开,被隐藏多年的弟弟露面了。一边是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一边是被爸妈留下来的弟弟,安然该如何选择?她最后到底是留在老家照顾弟弟,还是去北京追求梦想?这部电影引起了很多社会家庭问题的讨论和深思。
与片中温暖的结局相比,疑似《我的姐姐》原型故事却是这样:两岁的弟弟被23岁的亲姐姐送给了一对农村夫妇,并立下字据,永不来往。
有网友评论称,听说《我的姐姐》原型故事被电影魔改了,真正的结局是姐姐把房子卖掉,并将弟弟送给一户农家。说真的,比较想看原型这个版本,分分钟脑补了大龄父母瞒着女儿偷偷生下儿子,意外出了车祸双双去世,女儿怨气丛生,内心挣扎,最终尊重本意,快刀斩乱麻,卖掉房子送走弟弟,过上了属于自己的人生。
电影《我的姐姐》评论两极分化。很多观众都被其中故事情节戳中,其中地铁中弟弟以为姐姐要丢了自己,边哭边找姐姐的戏份令很多观众感到心疼。找到姐姐后,弟弟拉着姐姐胳膊就说“回家!”催泪派指出:这是春节档以后我觉得最值得看的一部电影——它很催泪。
而相反的观点则指出:《我的姐姐》原型故事称不上是好文,只能说那女孩总算活得像个人。
疑似原帖有两个 卖掉房子送走弟弟
据记者考证,《我的姐姐》的故事最早出处有两个,一个是知乎,当年有个热门问题,一个匿名的“姐姐”在知乎提问中称:她父母双亡,有个刚出生的弟弟,但是不想把遗产分给弟弟,于是把弟弟送到农村断绝了关系,并问“我这样做对吗?”当时这个问题引起了众多网友的讨论。
另一个是2013年某知名论坛一篇标题为《父母去世后,我把两岁的弟弟抱养了出去》的帖子,该帖中的姐姐对相差21岁的弟弟没有丝毫感情,她称很庆幸自己选择放弃了这个所谓的亲弟弟……这个发帖人在文中写道:“我当了一辈子的独生子女,要我在应该成家立业时,像封建社会的长姐一样含辛茹苦带大一个弟弟,抱歉,我做不到。”她在帖中还说亲戚要告她,“问了律师,实际上我对弟弟没有抚养义务,弟弟也没赡养我的义务。”
发帖人当时跟网友怼,很多网友觉得父母给了她两套房子,起码应该给弟弟留一套,觉得她太自私,也有人支持她这样做,但大多数表示反对。
很多网友对此表示愤怒,称看了这个帖子“胸口发闷”,但也有网友认为,这个帖子可以“让所有不顾家庭矛盾、不顾孩子幸福的家长好好反省一下。”
同时,也有网友对此帖的真实性存疑,有人指出,该帖的描述前后矛盾甚至是撒谎。
普法节目引关注 原型找不到源头
无独有偶。去年9月,“父母生二胎要求22岁女儿抚养”引发关注,一段网传视频中律师还进行普法点评。视频中,一对靠低保生活的夫妻,生完二胎几年之后,因为两人的身体和经济情况,没有能力将孩子养好,于是便想让自己的大女儿来抚养,可没曾想女儿对此表示强烈反对。最终,夫妻俩因为这件事,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告上了法庭。法院判父母胜诉,丽丽作为姐姐要抚养弟弟。律师表示:根据我们国家的婚姻法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父母对于孩子没有抚养能力,这种情况下,兄弟姐妹是有抚养义务的。也即是说,对于只有两岁的弟弟来讲,姐姐是有抚养义务的。
此新闻在网上炸了锅,许多网友认为:“父母不顾家庭经济情况生二胎,生了又不养,给生活刚开始的女儿添上难以承受的负担,甚至是毁灭性的负担,女儿的一生都可能被这个弟弟带来的负担给毁掉。”最终广州司法局工作人员出面解释,这是司法局普法部门与电视台合作的节目,案例是制作团队在网上发现的,但其真实性查不到源头。
此前,《我的姐姐》编剧游晓颖谈到创作初衷时曾说:拍这部剧是因为2015年全面二孩政策放开,身边有些女孩在经历着和片中姐姐一样的事情,父母想要生的二胎和她们相差十多岁甚至二十多岁,她们会有一些委屈和不安。家庭戏非常难写,也很难拍,导演殷若昕拿到剧本后有一种使命感,她想要告诉大家,这样的“姐姐”应该被关注到。
封面新闻记者 吴德玉 荀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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