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吒》被诉侵权索赔5000万元 法院已受理

澎湃新闻 2019-11-12 17:58 大字

中影华腾诉《哪吒》侵权并索赔5000万元一案,获得法院受理。

11月12日,中影华腾(北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中影华腾)官方微博发文称,11月11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对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涉嫌抄袭《五维记忆》创意秀的侵权行为正式立案。11月11日下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告表示,已经受理中影华腾(北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诉杨某、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改编权、复制权及发行权纠纷一案。

中影华腾请求法院,判令六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连带赔偿经济损失5000万元并承担合理费用100万元。

原告:作品改编权、复制权和发行权被侵犯,主创人员遭遇网络暴力

原告中影华腾诉称,其享有《五维记忆》脚本和舞台剧的著作权,该作品自创作完成以来,经过了公开宣传和展演。原告主张由杨某作为编剧和导演、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等六公司联合出品的《哪吒之魔童降世》在人物形象设计、故事情节和制作元素等方面,与原告作品《五维记忆》有大量相同或相似之处,侵犯了原告的作品改编权、复制权和发行权。

早在2019年8月,中影华腾已经就此事做过公开表态。

中影华腾表示,2019年8月22日,其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上述事项进行公开说明并发布《律师声明》,各被告均无正面回应,原告及主创人员却遭遇网络暴力及名誉侵权行为并持续至今。被告因侵权行为获得巨额收益,原告却为此承担巨大舆论压力和维权费用。

8月21日,中影华腾官方微博声明:我司旗下IP剧作《Memory5D+五维记忆》创意秀,拥有国家版权保护中心审核原创著作版权,并已在国内外进行公演三年之久,侵权必究。

值得一提的是,中影华腾上述相关微博下的评论几乎“一边倒”,多数网友表示支持《哪吒》。

10月16日, 中影华腾关闭了微博评论,并表示:“公司多年来一直专注创作本身,没想到正义的合法维权能够遭到这样的打击报复。中影华腾的每一次客观发声,都被大量的侮辱谩骂、歪曲事实的造谣铺满评论页面。从即日起,中影华腾将暂时关闭微博评论,以不受任何人任何事任何影响。”

工商资料显示,中影华腾成立于2015年12月10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媛媛。公司致力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教育、推广、整合、创新等,公司业务专注于以“非遗”为核心的文旅产业IP的开发。官网资料显示,《五维记忆》(英文名称:《Memory5D+》)为中影华腾开发的中国非遗创意秀,挖掘整理了民间多种艺术形式。

被告:暂无回应

《哪吒之魔童降世》是由饺子执导、编剧的动画电影。改编自中国神话故事,讲述了哪吒虽“生而为魔”却“逆天而行斗到底”的成长经历的故事。

猫眼专业版显示,《哪吒之魔童降世》最终斩获的总票房达49.72亿元,位列中国电影票房总榜第二名。此外,查阅猫眼专业版可见,同样是饺子导演的《哪吒2》将于2022年上映。

查阅《哪吒之魔童降世》官方微博可见,《哪吒》从未对此事件作出回应。就此,澎湃新闻联系了《哪吒》出品方之一霍尔果斯彩条屋影业有限公司相关人员,但未获回应。

不过,8月22日,《哪吒》官微发布的破43亿的海报上,导演饺子疑似用8个字巧妙的回应了关于《哪吒》抄袭的质疑。破43亿的海报上前出现了“录像设备,禁止入内”这8个字。因为五维记忆在8月21日控告《哪吒》抄袭的微博图片是摄屏得来。

法律从业人员王月(化名)告诉澎湃新闻,电影作品侵权的内容比较复杂,需要考虑的范围很广,被告所指的“人物形象设计、故事情节和制作元素”需要经过逐条细节、情节、表达、人物设计、构思、背景取景的对比,方可判定是否侵权。若原告公开宣称被告侵权,也有可能损害被告的商誉。但仅仅是起诉并不会损害被告的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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