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的知识产权亟待拯救

半岛都市报 2019-02-11 01:54 大字

当然,拯救“流浪地球”不能只靠一支救援队,不能只靠某个英雄,而是要靠各方面的共同参与。拯救“流浪知识产权”也不能只靠电影创作者,只靠监管部门,而是要靠全社会的力量。

李英锋

带着“贺岁档”“国产科幻片”等标签,电影《流浪地球》上映后票房火热,截至2月10日17时已破19亿元。不过记者发现,《流浪地球》在吸引观众的同时,也吸引了不怀好意的盗版者。有卖家在某二手平台叫卖盗版《流浪地球》,声称是完整版高清资源,售价低至1元。(2月10日中新网)

《流浪地球》火了,观者如云,各项指标的走势告诉我们,这又是一部重量级“大片”。《流浪地球》实现了中国科幻片的突破,不仅为观众奉献了一道娱乐版“春节大餐”,也给中国电影趟出了新路径。

然而,有关《流浪地球》盗版的消息如影随形。同时,中招的还有《疯狂的外星人》《新喜剧之王》等同档贺岁片。创作者花钱费力精心制作的电影作品,却被盗版者轻轻松松拿来“贱卖”牟利甚至无条件传播,正版产品的权益势必会受到侵害。盗版的侵蚀也会给电影市场的长远发展蒙上阴影——如果盗版成风,盗版门槛很低,代价很小,谁还愿意辛辛苦苦地去原创?

在电影中要拯救“流浪地球”,在现实中则要拯救“流浪知识产权”。当然,拯救“流浪地球”不能只靠一支救援队,不能只靠某个英雄,而是要靠各方面的共同参与。拯救“流浪知识产权”也不能只靠电影创作者,只靠监管部门,而是要靠全社会的力量。电影创作方应该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从前期制作到后期的院线、网站、电商销售,都提升保密的级别,严格防范措施,从源头遏制盗版行为。知识产权监管部门则应该畅通投诉渠道,与电影创作方开展联合打击盗版行动,对出现盗版信息、链接或经营行为的媒介、平台依法行政约谈,责令改正,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并可根据情节对相关媒介、平台实施信用惩戒,亮“黄牌”,甚至拉入“黑名单”,剥夺其一段时间的影片经营、播放资格。对盗版情节严重的行为,则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与电影制作、经营、传播有关的各个环节,都应该增强自律意识、底线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自觉抵制盗版,支持正版。

拯救“流浪地球”有其精心设计的轨道,拯救“流浪知识产权”也有标准的法治轨道。《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刑法》和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构建了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应该凝结共识,整合力量,拿出决心,拿出行动力,拿起法律武器,把“流浪知识产权”推入法治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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