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著作权纠纷引发口水战中央芭蕾舞团怒怼冯远征到底为了啥?
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剧照冯远征
昨日,朋友圈被中央芭蕾舞团的一篇“严正声明”刷了屏。声明的大意是,由于北京西城区法院错误地强制执行渎职法官的枉法判决,严重伤害了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以及中央芭蕾舞团,对西城法院的强制执行“予以坚决反对和严厉谴责!”
中央芭蕾舞团在声明中怒斥,“冯远征夫妻利用媒体颠倒黑白欺骗舆论大演悲情戏”。还表示,“中央芭蕾舞团将与我们善良的百姓一起,坚决维护司法的公平正义!坚决不向枉法裁判和司法不公屈服!”可以说“气势十足”。
国家大团怒从何来?“手撕”著名演员冯远征到底是个什么事?一切还要从《红色娘子军》说起。
案情复盘
《红色娘子军》最初是编剧梁信(冯远征岳父)于1958年所写的电影文学剧本。剧本后来被发至各家制片厂,最后被导演谢晋看中,拍摄成同名电影。电影上映后,中央芭蕾舞团又改编成同名芭蕾舞剧上演。1991年《著作权法》施行。1993年,梁信和中央芭蕾舞团达成一份协议,约定梁信授权中央芭蕾舞团使用《红色娘子军》的改编权,有效期10年,一次性支付酬金5000元。中央芭蕾舞团负有署名责任。
2003年合同到期,双方没有再订立新约,中央芭蕾舞团也没有另行支付酬金。于是梁信就委托律师起诉至北京西城法院。
梁信认为,合同到期后,中央芭蕾舞团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侵犯了作品著作权,要求中央芭蕾舞团停止侵权,同时赔偿损失。但中央芭蕾舞团认为,1993的协议是一次性“买断”使用权,所以要求法院驳回梁信要求。
2015年5月,该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认定舞剧《红色娘子军》演出不侵权,但中央芭蕾舞团在2003年6月后未向梁信支付表演报酬,所以判决其赔偿梁信12万元,并就官网介绍该剧未给梁信署名一事,向梁信书面赔礼道歉。
但梁信与中央芭蕾舞团均不服一审判决,分别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提出上诉。北京知识产权法
院维持原判。
两年过去,中央芭蕾舞团一
直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而梁信本人则于 2017年1月去世。由于案件一直未得以执行,前不久梁信夫人殷淑敏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变更申请执行人,近日,法院裁定支持了殷淑敏的申请。
孰是孰非
作为梁信女婿,演员冯远征一直在为案件奔走呼号。2015年3月24日,冯远征与妻子梁丹妮在北京召开案件说明会。2017年12月20日,冯远征发布微博直斥中央芭蕾舞团:“又回(过)去两年多了。中央芭蕾舞团一直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我们多次申请强制执行,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一直以排队为由拖延至今。这不符合中央依法治国的政策。这样的老赖早就应该上黑名单的,这样的老赖还逍遥法外。希望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让逝者早日安息!让梁老早日瞑目!”
1月2日下午,中央芭蕾舞团发声明表示不服西城法院判决,并称该判决对《红色娘子军》造成了严重伤害:“在历时五年的维权诉讼中,中央芭蕾舞团和善良的中国老百姓一样,相信法院会依法判案、公正判案,因此当冯远征夫妻利用媒体颠倒黑白欺骗舆论大演悲情戏时,我们为避免干扰司法审判而采取克制态度,但办案的劣质法官敢如此明目张胆枉法判案却是我们中央芭蕾舞团和善良百姓怎么也不会想到的!我们要坚决追究这些盗用和滥用国家司法权力的劣质法官对中央芭蕾舞团造成的伤害!”
而就声明意思来看,之所以中央芭蕾舞团如此言辞激烈,是因为《红色娘子军》在该团将遭遇被迫停演的命运。
中央芭蕾舞团声明发布后,冯远征在微博回应:“2018年的第二天中央芭蕾舞团的‘声明\’,用了大篇幅质疑中国的法律,质疑西城法院的判决,谩骂和诋毁我和丹妮。中央芭蕾舞团如此无视中国法律,把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样的法盲团领导实在可笑。北京西城法院依法判案、办案值得点赞。”消消火气
一件著作权纠纷却演变成2018年开年首个互撕事件,还是国家大团手撕著名演员,让人瞠目结舌。
对此,有媒体评论称,此事不过是两家关于著作权的纠纷,只要在法律框架内解决,也不宜上纲上线,旁生枝节。“既然是法律问题,就应该拿出事实证据对判决结果进行商榷,而不是用吵架式的语言攻击判决和法官。对法院的判决感觉不公,可以上诉或者申诉,这都是当事者的权利。但作为国家级剧团用攻击性语言表达自己的立场,不合法治精神,也实在有些斯文扫地。建议大家消消火气,平复下心情,把一切纷争回归到法治轨道上来。”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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