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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劣迹艺人要求演员签赔偿协议 ? 业内:建议很美但不现实

柳州晚报 2015-03-14 16:35 大字

王学兵吸毒再次震动娱乐圈 ,有才网友用神一般的黑色幽默解读了这起“娱乐圈惨剧”:“吸毒队再得一分 ,嫖娼队暂时落后。”言下之意指吸毒队有王学兵、尹相杰、房祖名、柯震东、李代沫、张元、宁财神、张默、高虎、张耀扬;嫖娼队则有黄海波、王全安。不过 ,能坚持微笑的又有几人?演员劣迹行为已经不光毁掉了自己 ,甚至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投资方反而成为重灾区。有网友表示 ,是否有可能在演员合同中增加“道德条款”,如果有“劣迹”行为影响影视剧 ,演员需巨额赔偿片方。但笔者进行调查时 ,发现可行性并不大 ,导演刘江表示 ,看上去很美的建议 ,实施却一点也不美:“怎么赔?如果真的不能播 ,赔再多也补偿 不了损失。”

签订道德条款?戏多演员少,合同严苛人家不演

网友所谓的“道德条款”,即如果明星在代言和演出期间 ,违法涉毒、涉黄受到司法机关处罚 ,不仅终止合同 ,演员还要做出赔偿。

有媒体报道 ,在美国好莱坞 ,“道德条款”几乎是所有商业活动、代言合同的标配 ,对演员的约束甚至细化到不能离婚、不能分居、不  能闹绯闻的程度。现在很多国内品牌公司与明星的经纪公司签订代言合同时 ,都会写上“道德条款”,把明星吸毒、嫖娼等违法败德行为 ,纳入商业合同的管理范围。而影视作品拍摄合同中尚无“道德条款”。

“所谓的道德协议 ,我认为很不现实。”从事电影营销工作的M小姐接受采访时解释 ,这就跟之前引起讨论的“电影不好看要退钱”一样 ,是难以操作的事情。“所谓的‘好莱坞六大巨头\’(6家电影公司)是非常强势的。而我们国内电影产业处于初级阶段 ,各种热钱涌入却没有形成工业化生产 ,现在的局面是戏多、演员少。一个演员爆红 ,几十个协议一下子涌上来 ,演员赶戏赶到根本忙不过来 ,你再跟人家谈各种赔偿 ,人家完全可以说不拍了。”

公映后再给片酬?剧组损失大,不仅仅是钱的问题

目前各个影视剧组约定俗成的片酬给付方式都是先给钱、再拍戏。演员一旦有违法涉毒、涉黄事件 ,会对影视作品出品方造成难以估计的损失。于是就有人提出 ,能不能在电影上映、电视剧播出之后再给演员结算片酬呢?笔者从采访了解到的情况来看 ,如今“演员少、戏多”的现状下 ,这显然更不可能。而且对电影行业的“甲方”出品方来说 ,演员因违法被捕 ,剧组受到的物质损失还可以估算 ,精神损失才更难预计。

“电影的出品方对这种事情真的很头痛 ,其实很多演员演技不错 ,比如柯震东是有潜力的 ,但因为个人问题 ,对《捉妖记》《小时代》剧组来说肯定是很可惜的。”曾出品卖座都市题材电影的C先生告诉笔者 ,拍一部影视作品是件特别困难的事情 ,无数人投入了心血 ,商业投资付诸东流之外 ,也让剧组所有人的努力全白费了。“从我们角度想想是很心酸的。

这种不能正常上映播出、临时换人、删戏的结果不仅仅辜负他一个人 ,对出品方来说 ,心疼的不仅仅是钱 ,还有时间和心血。要知道每个演员都有不同档期 ,通告表都是一点点排出来的。房祖名原定进《道士下山》剧组前两天出事了 ,他一个人动了 ,所有人都得动 ,我觉得精神上的打击不亚于物质上的。”

合同写明赔偿数额?行业没先例,艺人没为行为负责有网友提出 ,咱们可以参考韩国的“X档案”评估艺人。十余年前 ,韩国娱乐圈曾爆发过“X档案”风波 ,有广告公司委托调查公司制作艺人私德档案 ,他们的目的是了解艺人价值 ,预先掌握签约后可能发生的问题 ,从而降低广告主的风险。如此一想 ,咱们的影视业可以在不涉及艺人隐私下制作“X档案”,并且在与明星签订合约时 ,明确提出赔偿方案 ,如果演员因为个人问题导致作品不能正常公映 ,就必须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

一位资深电影制片人说 ,现阶段制片方是“有义务 ,没权利”,“现阶段的合同都是制式合同 ,其中都包括一条——演员不能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可实际上 ,这个约束一直都没有跟具体的经济赔偿挂钩 ,现在还没有艺人为剧组赔偿的先例”。

不过这名制片人也表示 ,随着行业的逐步规范 ,写明赔偿金额来预防风险也许是未来发展趋势。据了解 ,现在演员阵容是制片人搭建“盘子”,有些资深的电影人因为了解行情 ,都会寻找口碑比较好的演员 ,但并不是所有投资人、制片方都熟悉演员 ,“而且以前没有限令 ,艺人私德对电影上映不造成影响 ,整个行业对劣迹艺人处于‘心知肚明\’的状态 ,但现在大家肯定更谨慎一点。我觉得最好是演员洁身自好 ,警钟长鸣”。

(何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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