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袋子”更鼓 获得感更足 “十三五”马鞍山市居民收入增长39.3% 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五年位居全省第一
“钱袋子”更鼓 获得感更足
“十三五”马鞍山市居民收入增长39.3%
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五年位居全省第一
记者 刘挺 通讯员 张继峰
居民收入,既是社会经济活动的“晴雨表”,也是经济发展的“内在稳定器”。
“十三五”期间,马鞍山市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推动居民收入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和收入结构不断优化。
2月2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马鞍山调查队了解到,2020年,马鞍山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4万元大关,达42392元。“十三五”期间,马鞍山市居民收入增长39.3%,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五年位居全省第一。“钱袋子”越来越鼓,令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追求美好生活的底气越来越足。
收入做加法——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连续五年位居全省第一
“十三五”期间,马鞍山市城乡居民收入持续攀升,2020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2392元,顺利突破4万元大关。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6年的38142元提升至2020年的51804元,增长35.8%,正式迈入5万元收入行列;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6年的17719元提升至2020年的25421元,增长43.5%。“十三五”期间,马鞍山市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五年位居全省第一。
从收入增速来看,“十三五”期间,马鞍山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马鞍山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2392元,是2013年的2.36倍,提前超额完成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
结构更优化——
四大类收入全面增长
城乡差距不断缩小
“十三五”以来,马鞍山市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加,四大类收入构成全面增长,收入结构趋于稳定,并不断优化。
工资性收入占比过半,增长贡献率最大。“十三五”期间,马鞍山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一直保持在50%以上,2020年工资性收入对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61.1%;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连续五年占比过半,2020年工资性收入对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62.2%。
转移净收入快速增长,已成为居民增收的重要来源。“十三五”期间,全市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2016年的18.1%上升至2020年的19.1%,成为仅次于工资性收入的第二大收入来源。
“十三五”期间,马鞍山市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壮大,城镇居民的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就业方式日趋多样,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十三五”期间,马鞍山市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年均增长6.2%,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增速0.5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年均增长8.5%,快于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增速0.2个百分点,保持稳步增长的态势。
城乡居民收入比,是衡量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标尺。“十三五”期间,马鞍山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比从2016年的2.15:1缩小为2020年的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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