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检察院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落实
四川经济日报泸州讯(赵军 记者 庞玉宇)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七日内”回复及三个月案件办理回复制度,做到“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落实”。
群众利益无小事,检察院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及三个月实体性办理结果回复“一把手”工程。始终站稳群众立场,践行群众观点,把党的温暖传递到千家万户,纠正违法及追诉犯罪,保障法律的全面、正确、统一实施,做到司法为民,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对群众来信,尽量实现当日分流处理并程序性回复,凡能当场答复的,均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除无法联系到的,都在七日内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或书面进行答复,确保群众来访来信件件有回复,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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