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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黄金周消费需谨慎

陇南日报 2017-10-01 07: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唐莉)“十一”国庆黄金周,是市民集中消费的高峰期。国庆假期前,陇南市各路商家便早早推出了各式各样的促销活动吸引消费者,或打折或返券消费。不过,由于人们扎堆消费,商家的服务质量也有所下降。此外,针对当前市场上形形色色的商家促销活动,广大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避免陷入各种消费陷阱。记者提醒消费者,“十一”假期期间选购商品时要注意四个方面。首先,购买商品时一定要注意商品价格,区分吊牌价与折扣价,防止商家实价虚标、明降暗升;其次,消费者对于促销、返券等活动一定要全面了解此类活动的规则,时刻提醒自己不要被“套牢”,从而产生消费纠纷;再次,对于一些商家推出的“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此卡若没在有效期内使用金额作废、旅游行程仅供参考等霸王条款,消费者要保存好证据,勇于对商家说“不”;第四,消费过程中,消费者一定要保持理性,不要受个别商家怂恿或贪图一时便宜盲目购买,以至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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