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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过户”后还收到违法通知

柳州日报 2014-09-16 12:57 大字

车辆过户几个月后,原车主还接二连三地收到交通违法短信通知。

近日,融安县的韦先生就遭遇了这样的事情,令他备感烦恼。

奇怪:车辆过户几月后竟收到违章短信?

今年1月,韦先生将自己的面包车卖给了籍贯为湖南省益阳市、在桂林市工作的邹先生。当时双方一起到融安县车管所办理了过户手续,过程非常顺利,韦先生便满心 欢喜地与邹先生告别。谁知从4月开始,韦先生陆续收到短信,说他早已过户的车子有多起交通违法行为,请尽快前往交警部门处理。

“怎么会这样?我原来车子的车牌在办过户手续时已经被融安县车管所收回去了,就算我想违法也不会是这个车牌啊。”韦先生百思不得其解。于是韦先生找到交警部门,想弄清楚这事。

释疑:不注意二手机动车转入标准是根源  

交警部门通过查询相关信息得知,融安县车管所在今年1月3日受理了韦先生车辆的转移登记,但车子没有达到湖南省要求的国IVA级以上排放标准,被益阳市车管所退办过户业务,车子没能成功过户到邹先生名下。而邹先生也并未清楚自己买的二手车没有过户成功,在上了一个临时车牌后便在桂林市行驶,直到韦先生通知他有违法信息时才知道此事。

针对韦先生的遭遇,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牌证科科长王鹏解释,根据广西的相关法规,凡转入广西的外地二手机动车,必须要达到国家IVA级以上排放标准,否则交管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转入手续,其他省份也有类似规定。

韦先生的车就是因没有符合国IV排放标准而无法转入湖南当地。

由于双方没有签订二手车转让协议,因此车子出现交通违法不能确定驾驶人的,将由车辆登记的所有人来承担责任。

王鹏表示,韦先生可以与邹先生协商,共同处理车辆过户与 违法罚单等事宜。他同时提醒进行二手车交易的新老车主,一定要深入了解新车主居住地的机动车转入政策,再决定是否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日报记者江宏坤通讯员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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