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伯去世,继承财产的侄子强行收回土地租赁权违法
大伯因车祸丧生,作为财产继承人的侄子刘某,因收回大伯此前租赁给他人的1.8亩土地心切,对租赁人的养猪圈采取打砸手段,给租赁人造成财产损失。
刘某是临沭县临沭街道农民。2010年11月,他为了筹建养猪场,跟本村村民高志铎老汉协商,以合同的形式租赁了高老汉的一亩八分土地。合同租期为19年,到期时间为2029年11月,10260元的租金一次性付给高老汉。此后,刘某便在租赁的土地上建起养猪场。
2015年4月,高志铎老汉不幸因车祸去世,因老汉没有直系子女,后事都是侄子高某给料理的,自然,高某也成了高志铎财产的合法继承人。今年5月初,高某找到刘某,提出要收回大伯租赁的土地。刘某一听急了,说之前和高老汉是有签订的合同的,不仅19年的租金一次性付清,而且还投了大把的本钱建起养猪场,对高某的要求,他明确表示拒绝。
高某见此,便动开了孬法子。5月12日下午,高某带着弟弟来到刘某的养猪场,推倒了养猪厂的大门,毁坏了几处正在使用的猪圈,造成几头小猪出圈走失。当日下午,刘某无奈之来到临沭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报案。
办案民警通过走访刘某所在村干部群众,掌握了刘某租赁一亩八分土地的来龙去脉,查清了高某的违法事实。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下,高某认识到自己强行收回大伯生前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违背法律,而且认识到自己的一时不理智行为给刘某造成经济损失,懊悔地表示愿意赔偿刘某的经济损失。5月14日下午,在民警的调解下,高某一次性赔偿刘某猪圈损失3500元,合同纠纷就此画上句号。(陈兆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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