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 紧抓源头治理守护蓝天
本报讯 冠县全力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和提升。2018年1-12月份,全县PM2.5均值浓度同比改善21.4%;PM10均值浓度同比改善13.8%;SO2均值浓度同比改善19.2%;NO2均值浓度同比改善12.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同比增加8天。冠县环保局被省生态环境厅授予“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是全市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县级环保部门。
为全面提升空气质量监控水平,冠县进一步强化自动监测,建设空气质量微观站19个,布设道路扬尘监测点45个,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强化VOCS治理,督促新瑞木业等企业安装光氧催化等治理设施,实现了废气达标排放。扎实开展麦收、秋收阶段秸秆禁烧,严控移动污染源,县环保局联合县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路检、夜查、联合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该县大力推进错峰生产,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印发了《冠县2018-2019年度采暖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冠县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建材、砖瓦窑等行业企业停产减污,督促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重点用车企业执行错峰运输,并邀请专家指导115家企业科学制定完善重污染天气预案。
该县还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年完成261例环境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工作,累计入库行政处罚金额548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违法犯罪线索17起,持续保持了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记者 岳殿举通讯员 李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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