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健全“扫黑除恶”线索核查机制

大众日报 2018-12-26 10:01 大字

□记者王兆锋

通讯员许永飞成鹏报道

本报冠县讯12月24日,记者从冠县扫黑办了解到:王某某向冠县扫黑办举报桑阿镇程赵村的程某某毁害其小麦、霸占其土地问题。接到举报线索后,冠县政法委、县扫黑办牵头,召集相关部门进行线索分析梳理研判后,确定这一线索不属于涉黑涉恶十二类打击处理情况,在编号立卷后交由桑阿镇核查处理,定为村民矛盾纠纷,经镇、村两级协调后,矛盾纠纷得到处置。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更好发挥线索源头核查推动作用,冠县立足实际、服务实战,抓重点、破难点、补弱点、扫盲点,从健全工作机制入手,探索建立覆盖线索收集、交办、督导、反馈、处置全要素的闭环体系,提升了线索摸排核查效能。

在涉黑涉恶线索搜集上,该县向群众公布了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邮箱、公众号、邮寄地址等,在县重点行业部门、居民休闲广场等地域设置举报箱,并在全县所有村庄、乡镇、各个行业系统对涉黑涉恶线索进行层层摸排,汇总上报。同时,该县政法、纪委监委、信访等部门,对2016年以来发生的案件、来信来访进行了梳理,最大限度地收集涉黑涉恶线索。

“对于每一条举报或移交线索,都要进行反复核查和研判。”冠县扫黑办工作人员介绍,对收集的涉黑涉恶线索,该县采取线索分流办理制度,按领域进一步细化梳理,根据线索内容确定承办单位和核查责任人,每周对线索来源、反映问题、涉及人员、时限要求、可查性大小等因素进行集中研判,半月一调度,并建立线索核查双向移交快速通道,形成了完善的线索分析研判机制。

在线索核查上,他们细化为“三类四项”,即归口公安部门处理的,细化为涉黑涉恶、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查否四项;归口纪委、监委处理的,细化为“保护伞”、贪污腐败、一般案件、查否四项;由乡镇(街道)、部门处理的,细化为行政处理、行政调解、纠纷化解、查否四项。对移交的线索,他们按规定、时间节点及时核查,确保线索高质量办理、高时效办结,形成核查报告,对于群众实名举报的涉黑涉恶类线索,扫黑办督促核实责任人将结果予以及时反馈。对于重点案件,县扫黑办每周一督导,公安、纪委监委每周五上报案件进展情况,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一手抓线索摸排核查,一手抓打击措施。在线索核查中,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发现的贪污腐败和“保护伞”线索及时移交纪委、监委,形成了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截至目前,共收集梳理净线索417条,其中,公安机关:公安部交办1件,已查结;省交办7条,均已查结;市交办100条,已查结67条;纪委监委:收到市纪委交办案件线索16条,已查结10条,市纪委提级办理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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