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趟次加收5元

三江都市报 2020-01-21 08:12 大字

本报讯(记者罗晓玲)记者近日从乐山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获悉,即将到来的除夕至正月初六,乐山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每趟次将加收5元。

按照2019年12月1日零时起执行的乐山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新标准,1月24日至30日(除夕零时至正月初六24时,共7天),每趟次加收5元。也就是说,乘客在中心城区每次乘坐出租汽车加付5元费用,与乘车距离远近无关。

据乐山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副主任梁健介绍,春节期间中心城区出租汽车加收的5元费用,会在计价器上自动生成,乘客按照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支付费用即可;如驾驶员在计价器显示的金额以外加收费用,属违规行为,乘客可拨打12328举报。

另据了解,由于春节期间供需紧张,为鼓励司机坚持服务,满足乘客用车需求,网约车服务平台“滴滴出行”也将收取春节司机服务费,全额给到司机。除夕至正月初六(1月24日至30日)每趟次加收5元,正月初七到初十(1月31日至2月3日)每趟次加收1元,适用车型为拼车、快车、优享和礼橙专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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