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拟为教师惩戒权“定调”
教师在课堂上督促孩子们认真学习22日,教育部发布关于《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不少网友的热烈讨论:“无规矩不成方圆”“不打不成器”“尺度适当是支持的”……在不少支持的声音背后,也有反对的声音:“重惩罚的教育是错误的教育”“尺度把握不好还会适得其反”……
近日,记者采访获悉,校有校规,班有班规,乐山中心城区学校大多数都以制度来约束孩子们的在校表现行为,将平时学生的表现与操行评分挂钩;教师们大多以鼓励教育为主,如果学生在校违规违纪,或者表现不佳,大多数是交流谈心、口头批评教育。
规则:教育惩戒拟分四个层次
《征求意见稿》指出,教育惩戒规则的制定是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学生的职责,维护师道尊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并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来制定。
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育人为本、合法合规、过罚适当、保障安全的原则。在职责要求上,对学生违反学生守则、校规校纪、社会公序良俗、法律法规,或者有其他妨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有害身心健康行为的,教师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以视情况予以适当惩戒。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支持教师正当行使教育惩戒权,制止有害于学生或者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言行。
《征求意见稿》强调,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并分为一般惩戒、较重惩戒、严重惩戒、强制措施四个层次。其中,提到了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形,可当场进行教育惩戒的方式包括:点名批评;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适当增加运动要求;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或面壁反省;暂扣学生用以违反纪律、扰乱秩序或违规携带的物品;课后留校教导等。
对于学生扰乱课堂或者教学秩序,影响他人或者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教师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将学生带离教室或者教学现场,暂时隔离。教师对学生实施前款措施后,应当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家长),要求家长共同做好对学生的教育工作。
在微博网友的热烈讨论中,支持的声音占多数:“适度加以惩戒很有必要,有利学生成才”“有些孩子可能就是知道老师不敢把他这么样,所以就肆无忌惮地捣乱,还影响到了其他小朋友的学习,但是惩戒也要适当,不应该给孩子造成心理上的伤害”“支持,现在家长溺爱,小孩太皮,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老师教育体罚一般是有分寸的”……但也有网友反对,如果老师不能把握好度,教育惩戒可能适得其反。
学校:对学生以鼓励教育为主
25日,记者在乐师附小三年级(3)班教室内,在黑板旁边张贴着一张《聚力兔中队勤学助优方案》,上面明确规定了8项奖励办法,包括对认真完成各项作业、课堂积极思考回答问题、单元测试卷表现不错等各方面,制定了各项奖励办法;同时,也有2项惩罚措施:对于不按时交作业、没完成作业以及上课不听讲情节严重的学生,处罚为背诵指定课文,家长签字,第二天老师检查签字;多次不完成作业、惩罚背课文无效者,请家长抽时间来校和老师沟通交流,让老师了解该生家庭的教育目标和教育理念。
“这个方案是开学时根据班级实际情况制定的,我们班主要以奖励、鼓励为主,引导和培养孩子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也允许学生犯错,改正即可。”该班班主任陈思宇告诉记者,如果孩子犯了错误,一般是以批评教育为主;比如作业没完成,督促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完成后才能回家,而让学生背诵课文也不失为有利学习的惩罚。
“我认为教育惩戒也有必要,适当的惩戒还可以增强学生的抗挫能力。”她表示,如今有些孩子被家长溺爱,心理比较脆弱,学习比较情绪化,这种情况下表扬与批评要双管齐下。总之,教育需要智慧,老师和家长都需要多学习。
记者 张力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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