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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皋兰县委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陇东报 2015-06-05 21:02 大字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12月8日至2015年2月8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皋兰县进行了巡视。2015年2月26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在皋兰县召开巡视工作反馈意见大会,就巡视期间发现的问题作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委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切实加强,行动上主动跟进,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原则,虚心接受,诚恳吸纳,认真分析,积极回应,逐条梳理,对号入座,直面所有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严格对照巡视组的要求,研究制定《中共皋兰县委关于贯彻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皋兰工作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靠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时限,做到了“一一认领、照单全收”,对涉及到的问题严肃认真地进行了集中整改。县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常委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目前,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各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方面

(一)关于在主体责任的落实上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按照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的要求和市委相关规定,认真履行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第一责任,切实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听取党组织书记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措施,有效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县委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每季度约谈一次县委班子成员和党委(党组)、党总支负责人的规定,约谈镇党委、县属党(工)委、党总支书记和镇政府部门单位负责人,提要求,明措施,求实效。常委会班子专题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省市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相关规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3次。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认真落实“聚精会神抓党建、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要求,切实把“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要求落实到工作之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细化分解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县委常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集中精力抓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三是强化检查考核,注重责任追究。对全县71个领导班子和300多名班子成员2014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严肃追究发生违纪违法案件部门单位5个,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建立责任明确、目标具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关于监督责任落实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突出“四项监督”。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采取日常监管、集中督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日常监督全县党员干部遵守党章、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作风要求执行情况;重点监督全县科级干部遵守政治规矩、财经纪律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市委“十四条”和县委“十条”规定情况;突出监督56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跟踪监督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重大事件、信访积案中基层暴露出来的问题解决落实情况,“1236”扶贫攻坚6个整村推进扶贫项目和20个全面小康村建设项目,“双联”行动137个进村项目落实情况,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和省市县为民兴办实事办理情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探索建立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整治农村环境卫生建设美好家园、“一村一品”群众性文化精品创建培育新型农民、县镇村组为民服务代理等5项长效机制落实情况。把转作风要求真正落实到监督的主责主业上,把中央和省委市委及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落地生根。组织开展检查、抽查46次,现场督促整改问题58条,责令限期整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单位21家,先后问责处理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科级干部15名,通报典型案例4起。二是认真查办案件。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受理来信、来访和电话(网络)举报21件15人,初核结案21件15人,立案7件7人,给予党纪处分2人,政纪处分2人,双重处分3人,问责4人,不断释放有案必查、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三是强化案件审查。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规定,组织专人对近年来县纪委查办的案件进行一次“回头看”,按程序完善和补充个别案件。四是抓好“三转”落实。为68个部门单位确定纪检监察专干68名,充分发挥6个纪工委(监察分局)、57个村务监督委员会、12名纪工委纪检监察干部和68名部门单位纪检监察专干作用,建立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今年,共监督事项43类400多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60多条,督促公开各类事项116项,纠正各类问题120个。明确要求县人大、政府、政协党组由党组副书记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人管、有人干。落实“各镇纪委书记和纪委专职副书记一律不得分管与党建无关的工作,集中精力抓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要求,切实把党委主体责任从口头上落实到行动中。全县57个村和3个社区全部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村(居)务公开,形成县纪委抓面、纪工委抓片、镇纪委抓线、村务监督委员会抓点的纪检监察网络体系。

(三)关于村干部违纪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基层管理制度。制定并严格落实《皋兰县村(社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暂行办法》和《皋兰县村(居)务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规范和落实农村党务、村务、监务公开的程序、内容、方式、时限等要求,在村(居)委会所在地、200人以上的自然村和人口聚集地设置固定公示栏,突出监督惠民政策落实、村级财务、村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切实以规范完善制度机制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不断规范基层便民服务工作。二是加强基层干部警示教育。用近年来村级发生的案件,对各镇科级干部和村“三委”班子成员进行警示教育,适时提醒,切实提高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意识。设立基层检察联络室,围绕农村基础建设、各项支农惠农资金落实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三是开展村级财务规范月活动。对全县6个镇和57个村的财务进行专项督查,对发现的账务票据不规范、记账不及时等12个普遍性问题实行挂牌销号,下发整改建议书16份,各类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四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损害群众利益的19个重点领域和基层干部容易出现的问题,在全县继续深入开展惠民政策规范落实、作风建设规范执行、涉农资金规范使用、财经纪律规范程序、婚丧事宜规范监督等专项整治行动。清理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清查2010年以来涉农补贴资金、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资金、扶贫资金、防灾救灾资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等五类惠农资金,及时整改存在的各类问题。

(四)关于个别部门领导滥用职权存在腐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约谈制度。制定并严格落实《皋兰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联系分管部门约谈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分级、分层次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约谈活动。目前,各级党组织共约谈652人次,切实提高了全县干部按程序办事、依法依规用权的意识。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开设“廉政大讲堂”,邀请专家学者对重点岗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辅导。向全县科级干部和村“三委”班子成员发送廉政提醒短语8000多人次。开展廉政短语征集活动,征集廉政短语1000多条。三是加强权力制约监督。建立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动态管理机制,切实规范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县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四是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行动。在全县127家行政事业单位中全面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工作,自查面达到100%。对36个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财务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达28%,切实规范单位财务管理。

(五)关于招商引资不规范问题突出,存在腐败嫌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2010-2014年签订的招商引资项目合同进行“回头看”式梳理,对不规范的项目合同与投资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二是研究制定《皋兰县招商引资项目工作规程》,严格规定招商引资项目的准入、引进、签约、实施和管理,规范招商引资流程,不断提高项目引进质量。三是进一步规范合同文本。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未缴纳征地预付款的不开工、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不开工、主要手续(项目备案、建设用地许可证、项目规划、项目环评、建设许可证)未办理的不开工,杜绝招商引资合同不规范引发的突出问题。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

(一)关于领导干部作风不够扎实,“走读”现象比较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落实常委会班子成员“五联系”制度,每名县委常委联系一个镇、一个部门、一个村、一所学校、一家非公企业,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以“千名干部实施百个项目进万家农户”为主要内容的“千百万”活动,接地气、访民情、办实事,扎实推进党员干部、政策宣传、信息技术、利民实事、文明新风“五个进农家”活动,认真落实民情民意在一线掌握、党的政策在一线落实、进村项目在一线落地、干部作风在一线转变、群众工作能力在一线提高“五个在一线”,在入户中发放《国家有关惠农政策汇编》、《农村实用法律法规手册》、《农民健康知识读本》等15万余册,填写《问卷调查表》和《入户调查表》3万余张,并初步建成皋兰县社会服务管理指导中心数据信息库。二是制定并落实村排查、镇化解、县终结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皋兰县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皋兰县领导包案制度》、《皋兰县信访限时答复制度》、《皋兰县信访案件限时处置制度》等制度办法,进一步靠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工作人员信访工作责任,及时主动接访下访,妥善处理涉及房屋拆迁、征地补偿中的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三是针对“走读”现象比较严重的问题,认真落实《兰州市集中整治县镇干部“走读”问题行动方案》,建立并严格执行《皋兰县县级干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离县备案制度》,县级干部严格执行工作日8小时外离县请销假制度,在全县干部职工中开展了杜绝“走读”行为承诺活动,签订承诺书2200余份。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领导干部“走读”现象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及时通报违纪人员。制定完善并落实《皋兰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公务用车节假日集中停放、统一封存、行驶里程和费用双月公示制度,并加大督查问责力度,杜绝公车私用。

(二)关于担当精神不足,推责现象普遍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全县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责1022项。强化教育提醒和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分管领导“谁主管、谁负责”担责意识,做到分管工作底子清、情况明,工作有思路有办法有创新,敢于提意见建议,敢于说真话实话,敢于担责创新。二是制定并严格落实《皋兰县机关效能问责暂行办法》,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在全县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治理,制定整治方案,确定10个方面的整治重点,切实加大效能督查和明察暗访力度,约谈干部86名,严肃处理违反作风纪律的干部职工12名。

(三)关于干部加强学习不够,法制观念和法治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采取单月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纪法规,双月开展专题研讨交流的办法,系统学习党的最新理论和相关精神。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围绕专题开展调查,撰写书面发言材料,深入探讨交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推动理论学习与谋划工作紧密结合。二是完善《皋兰县政府常务会学习法律制度》,明确学习内容、时限和要求,县政府常务会议前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业务进行辅导,做到逢会必学。班子成员牵头,进一步梳理分管部门分管领域等工作职能、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集中新建一批务实管用的制度,坚决依照法规制度办事,并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三是督促各单位制定与职能相匹配的年度学习计划和自学计划,采取全员参与、全年贯穿、全覆盖推进的办法,开展以“组织一次集中学习,举办一期专题讲座,进行一次研讨交流,撰写一篇心得体会,组织一次知识竞赛”为内容的“五个一”学习讨论活动,深化学习效果。四是坚持深入学习《推荐全县党员干部100本阅读书目》,引导党员干部广泛涉猎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现代科技等知识,注重加强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学习能力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四)关于形式主义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明确48个党政群机关工作职责736项,4个县委直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责36项,9个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责94项,6个镇党委政府工作职责156项,推动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开展。二是加强政策指导。认真落实常委会班子成员“五联系”制度和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年度全覆盖进村入户制度,在园区建设、项目建设、民生建设、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帮助基层吃透政策,不断强化对基层工作的源头把关。三是狠抓工作落实。开展“工作落实年”行动,制定《皋兰县贯彻落实“工作落实年”行动实施办法》、《皋兰县贯彻落实“工作落实年”行动工作方案》、《皋兰县工作落实责任清单制度》,细化分解2015年全县重点工作任务,逐级建立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具体工作内容、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逐项督促落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四是加强工作督查。县纪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重大项目办等部门进一步强化对相应各项工作的督查,特别是加强对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弄虚作假、敷衍应付、蒙哄过关等问题的督查。县政府制定领导班子守纪律、讲规矩“八个必须”规定,要求班子成员必须做到坚持依法行政、坚持认真履职、坚持敢于担当、加强请示汇报、加强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严守工作纪律、加强廉洁自律,督促班子成员自觉遵守,并在每年年中、年底分别向政府党组会议逐条做出对照检查。

(五)关于土地浪费现象比较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全县合同项目占地情况进行了全面“回头看”,汇总列出具体的用地清单,按照投资强度要求,未发现违规用地、违反政策用地行为。二是明确规定今后在项目申请用地时,必须由县经合局出具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度审核意见,并向国土部门致函,国土部门根据投资额度审核确定最终出让土地面积,严防项目虚报申请用地计划,杜绝土地浪费现象发生。三是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单位GDP所消耗的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和节约集约用地情况列为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并提出对耕地保护不力、违法用地问题严重甚至被上级列为土地执法重点区域的,将暂停用地报批并实施问责,严厉打击滥用资源和浪费土地的行为。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

(一)关于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够严谨,存在加班考察干部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各类硬性要求和刚性规定,认真查找考察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了《干部考察工作流程》,在今后选任工作中严格执行。二是按照各阶段干部调整的任务和要求,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研究制定阶段性干部调整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单位、范围、时限、方式以及考察组组成人员,合理进行考察分工,提高考察实效,不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考察干部。三是严格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职位职数、任职条件、提名情况、推荐结果、考察过程等“十公开”制度,靠实考察组履职责任,落实好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细节性工作,切实做到考察组同考察单位、参会人员、谈话对象等全方位对接。

(二)关于对个别干部使用调整不当,反映比较集中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干部调整预审报备制度,凡涉及到干部人事调整,一律先向市委组织部请示报告,在预审批复的情况下,再行动议干部,切实做到一调整、一请示,一动议、一报告。二是严格落实干部任期制规定,镇领导干部原则上任满一届,部门领导干部原则上任满3年,任职时间较短的一般情况下不作调整。三是改进干部选任方式,完善干部选任机制,研究制定《干部选任工作规程》,注重发挥党组织在干部推荐工作中的把关作用,将考察范围拓展到考察对象的分管领导、上级业务部门领导、同级干部和同事、直接下级和服务对象等,探索实行差额考察,推荐票达到或超过规定要求时,对票数接近的人选进行共同考察,确保更加全面准确地了解识别干部。四是建立领导班子运行研判机制,研究制定《镇、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制度》,定期对镇、部门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班子成员履职情况进行跟踪回访,了解班子的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的岗位匹配度、工作适任度、班子融合度、领导满意度、群众信任度,通过“五度”调查,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综合分析研判,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整。五是坚持科学选人、务实用人,根据岗位特点、业务需求,综合干部的能力、业务、气质、性格等,合理、准确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有效避免因人岗不适等因素造成的重复性调整。

(三)关于一些遗留问题还没有处理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制定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前,暂保留工人身份科级干部的现任职务,不再重新调整岗位。二是根据中央及省市最新政策规定,加大政策研究力度,在相关政策和条件允许范围内,通过免职、提前退休等措施,逐步完成这部分干部的安置消化工作。三是遵循干部选任政策规定,严格干部任职资格条件审查,对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一律不予考虑,严格审查,严格把关,确保不再出现新的类似情况。

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的基础还不够扎实,成效只是阶段性的,还要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我们将认真按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具体要求,坚持从严从实,全面落实“3783”主体责任体系,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和抓制度抓坚持抓督查抓长效等各项工作,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强化整改成果运用,确保反馈问题得到彻底整改,让群众真真切切看到整改落实的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单位:中共皋兰县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5721396

邮政信箱: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兰泉路1号

电子邮箱:glxwb4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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