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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查处26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案件 追回拖欠工资、工程款880万余元

济南日报 2016-03-22 17:44 大字

■本报记者盖鸣霆通讯员宋广宇

在工地上辛苦拼搏,本想年底拿回工资可不料老板却一分钱不给;当初干活的时候说好的工资不拖欠,可是没想到现在孩子开学要交学费,老板却迟迟不发工资……为有效防止恶意欠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引发的各类社会治安问题,邹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取得了显著成效。春节前后至今,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共查处此类案件26起,依法处理11人,涉及各类务工人员585名,追回拖欠工资、工程款880万余元。

拖欠农民工100万工资,逃逸老板终被抓“俺们的老板跑了,俺这些农民工向谁要工钱去?”去年以来,邹城警方持续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所在工地负责人外逃,大量农民工工资未得到兑现。2016年1月7日,邹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会同千泉、香城派出所在江苏省沛县终于将上网逃犯马某抓获。经查,自2015年4月以来,马某在承包邹城市香城镇一工地,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拖欠农民工工资达100余万元。目前,马某已被刑事拘留。这起案例仅仅是邹城警方近段时间破获的26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中的一例。

为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邹城警方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由治安大队牵头,抽调治安、刑警、经侦、网安、法制等部门精干力量,成立打击专业队。对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予以立案,依法采取传唤、训诫、拘留等强制措施,让恶意欠薪者受到法律的惩处,限期筹措款项发放拖欠工资。同时配合人社、住建等有关部门,对移交、受理的恶意欠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及时调查取证,依法进行查处,形成强大震慑力,有力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送法上门,用法律武器讨薪维权“对恶意拖欠工资行为的最好处罚就是严惩。”这句话代表了众多民工的心声。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对于对恶意欠薪数额较大、受害群体人数众多、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邹城警方抽调治安、刑侦、网安、经侦等部门精干力量合成作战,采取网上追逃、外协布控、敦促自首等多种侦查手段,全力缉捕犯罪嫌疑人,确保到案追责、返款挽损。针对案件侦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办案人员进行业务研讨,开展典型案例评析交流,努力规范办案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同时,会同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研究案件侦办工作指导意见,定期就案件定性、取证规格、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适用法律条文等问题进行沟通,统一执法思想,保证诉讼质量,依法快侦快破,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此外,警方还结合民警联村、创满等工作,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在建工地、工厂企业等用工单位进行走访排查,掌握潜在的矛盾隐患,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经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通过“送法上门”、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典型案列等方式,引导农民工积极通过合法渠道、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讨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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