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应对疫情修订低保管理办法简化审核确认程序 审核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

济南日报 2022-03-30 11:23 大字

本报3月29日讯(记者 兰萃 通讯员 王辉)为切实保障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市民政局对低保管理办法的相关细则进行调整优化,从十个方面修订了《济南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

《办法》与之前相比,针对疫情等重大突发事件作出多处调整:一是扩大重残单人保保障范围。疫情期间将更多困难群体纳入保障范围,将低保边缘家庭重残单人保的范围由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扩大到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二是拓宽申请渠道。明确疫情期间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或者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三是明确可以居住地申请。本市户籍地和居住地分离的家庭,可以向居住地申请低保,居住地所在的镇(街道)应当及时受理。四是增加非接触调查访问方式。发生疫情等重大突发事件时,调查访问程序可以采取电话、视频等非接触方式进行。五是调整收入计算方式。疫情期间因怀孕、哺乳、单亲抚养学龄前儿童而没有就业的家庭成员1人可以认定为无收入者;因照顾不能自理的家庭成员无法外出工作的按实际收入计算;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成员参加劳动就业、外出务工必需支出,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根据劳动力个数按低保标准的30%扣减。六是加强制度衔接。疫情期间,低保老年人和残疾人不再重复提交经济困难老年人及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由区县民政部门通过信息比对及时调整补贴发放情况。七是明确低保金委托代取要求。对于疫情期间,低保家庭自行支取低保金存在困难的,相关工作人员在签订书面协议并备案的前提下,可以代为保管用于领取低保金的卡折。八是规定特殊困难可一事一议。对疫情期间,无法获得社会救助以及获得福利保障政策后生活仍有困难的特殊群体,区县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一事一议等方式给予社会救助。九是明确可适当延长核查期限。发生疫情等重大突发事件时,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十是实施低保渐退期制度。疫情期间,低保对象因家庭成员就业或者家庭经济、生活状况改善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可以纳入低保渐退期,延长低保待遇3-12个月。

另外,《办法》还简化了低保审核确认程序。明确了低保审核确认权全部下放到镇(街道)后的办理流程,审核时限由民政部要求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取消了此前规定的口头申请环节,并且对农村低保分档补助的档数作出规定,按照不少于4档发放低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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