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风俗引发命案致3死2重伤
本报讯(记者胡枫)一场因丧葬风俗引发的争吵,最终却演变成一起3死2重伤的陪葬悲剧。4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一行到钟山县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了这一恶性刑事案件。而在去年底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时,被告人黎某芳、黎某革两兄弟分别被判处死刑、死缓。
事情要从2013年2月27日说起。当天上午,当事人黎某革驾驶一辆越野车到钟山县回龙镇办事,途径朝东村村口石桥时,路遇朝东村数十名村民在桥上为村中过世老人举办丧事,黎某革依当地传统风俗将车停在路边等待仪式结束后再通行。
就在此时,与黎某革同向行驶的朝东村一位村民驾驶的小铲车却直接过桥准备下葬事宜,黎某革见状误认为可以通行,便发动小车跟随准备过桥。却被正在办丧事的被害人陈某强拦了下来。陈某强以黎某革不尊重死者和风俗为由要求他下车下跪拜祭死者。黎某革不从,双方继而发生口角和拉扯推搡。
部分朝东村村民见状,跟着上前规劝黎某革。眼见车子被众人围住,无奈下,黎某革只好下车拜祭,随后通过大桥。
黎某革离开后越想越生气,认为自己遭人欺负了。约半小时后,当他驾车返回石桥时,丧仪尚未结束。等在路边的他看到了哥哥黎某芳,黎某革马上把事情前后告诉哥哥,并请哥哥帮他出气。
黎某革把车钥匙交给黎某芳后,拎着菜刀往人群中的陈某强走去。黎某芳见劝不住,便帮弟弟驾驶越野车直接撞向陈某强,陈某强闪到一边。
同时,黎某革持菜刀上前去砍陈某强,陈某强被砍中一刀后逃跑,黎某革则持刀追砍,陈某强摔倒在地后被黎某革追上连砍数刀,直至朝东村村民阻止才停手逃离现场。为了顺利逃跑,黎某芳又加大油门朝桥上正在办丧事的人群冲去,接连撞倒被害人陈某乙等人后驶过石桥逃离现场。
最后,陈某强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黎某芳驾车撞向人群导致2人死亡、2人重伤、2人轻伤。其中一名是女性死者,为当天办丧事老者的亲生女儿。
黎某革、黎某芳于当日下午13时,到钟山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2013年12月20日,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审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黎某芳驾驶机动车辆故意撞向密集人群,危害公共安全,造成2人死亡、2人重伤、2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黎某芳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黎某革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1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另查明,2012年2月12日晚,被告人黎某芳与人喝酒过程中发生口角拿菜刀砍伤2人。
法院据此判处被告人黎某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黎某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随后案件上诉至自治区高院。2014年4月15日上午,自治区高院法官一行到钟山县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了这一恶性刑事案件。
目前,检方观点是故意杀人,辩方的观点是过失杀人。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结果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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