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提升金融市场“免疫力”
3月23 日,菏泽牡丹区检察院向金融机构、行业监管部门分别发出的检察建议,都得到回复并被采纳。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合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成效明显。
为整合各方力量、有的放矢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牡丹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岳胜对 5年来金融违法犯罪案件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 发现2015年至今,共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3件,总涉案金额 6 亿余元;其中2019年办理8件,占5 年案件的34.8% ,涉案金额 2亿余元,相比前4年呈高发态势,且犯罪手段多样,涉案金额、人数攀升,对金融安全、社会稳定构成威胁。
3月6日,牡丹区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强化行政监管,健全金融犯罪预防体系,规范金融创新活动,引导金融创新健康发展。
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照落实,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对辖区各类投资、咨询、理财、股权、电子商务等机构逐户排查和集中整治,对涉嫌非法集资的依法查处并予以曝光。
该院向菏泽农村商业银行制发检察建议,是基于这组调研数据:近5年来,仅涉及该行的骗取贷款案就有38 件,涉案金额达一千余万元。
“个别经办人风险管理意识淡薄和警惕性不高,在贷前调查和贷款审核中存在诸多问题,造成在贷款时就存在偿还风险。”岳胜认为,不良贷款不仅制约了商业银行的发展,而且存在潜在金融风险隐患。
第二检察部于3月21 日,就其存在的贷前调查不实、贷款审查不严、贷后检查不到位等问题,向菏泽农村商业银行制发的检察建议,引起全行针对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反省整改。
菏泽农村商业银行相关负责人透露,这份检察建议很有针对性,催生了新的审查机制,提高了自身的防御能力,并将进一步提升综合管理能力,有效化解各类风险,防范类似事件发生。
“防范金融风险重在治本,需要先做好金融市场的防控工作,提升自身免疫力。”牡丹区检察院检察长时维建表示,将加强与各单位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的问题探讨和工作联动,共同推进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从源头上防控金融风险。
晁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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