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工作不力 两县一市被点名

合肥晚报 2019-11-06 14:34 大字

本报讯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时段、全域、全天候巡查;加大对秸秆焚烧相关责任人的考核问责力度,制订并严格执行奖惩制度;确保离田秸秆及时收储至各堆放转运点,严禁随意堆放在田边地头或倾倒至沟渠。

11月5日上午,合肥市空气质量达标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大气办)约谈肥东县、长丰县、巢湖市政府负责人,查找当前秸秆禁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3县(市)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今年以来,合肥市首次启动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

进入秋冬季以来,合肥市空气质量面临压力。10月28日晚,合肥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III级)预警。10月29日晚,升级为橙色(II级)预警。

记者从市大气办了解到,截至11月4日,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通报合肥市秸秆焚烧火点18个。其中肥东县、长丰县、巢湖市秸秆焚烧火点数分别为8个、3个、2个,占全市秸秆焚烧火点的72%。3县(市)的秸秆焚烧问题突出,给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10月31日,肥东县主要领导已被省生态环境厅约谈。

记者从省政府官网查询发现,2008年安徽省就已经开始禁烧秸秆。此后,省政府办公厅多次发文通知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并且,秸秆禁烧工作与奖补资金挂钩——重点区域内每发现1个焚烧火点扣5%省奖补资金,非重点区域每发现1个焚烧火点扣2%省奖补资金,因省奖补资金扣回形成的补助缺口,由市、县全额承担。

在全省全市强化秸秆禁烧督查期间,肥东县、长丰县、巢湖市仍然没有做到有效控制火情,焚烧火点持续上升,给全市空气质量改善带来更大压力。

市大气办依据《合肥市党政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合肥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约谈肥东县、长丰县、巢湖市政府负责人,点名批评3县(市)在秸秆禁烧工作上的不力。

同时,市大气办要求3县(市)压实责任到各级乡镇党委、政府,对通报的火点问题整改到位,将秸秆焚烧情况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民生工程任务考核,确保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通讯员 李孝林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赵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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