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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看病也有“双保险”广西新农合参合率达99.03%,新农合大病保险已覆盖7个市

南国今报 2015-01-03 18:44 大字

今报记者张若凡

农村居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生病看门诊、住院都有补偿;可如果生的是大病,需要个人负担的部分仍然很大。2014年,新农合大病保险先后覆盖了全区7个市,患上大病的参合农村居民,先由新农合补偿,再由商业保险进行“二次赔付”,这让很多农村居民减轻了经济负担

20多万医疗费

自己只掏4万多

2014年9月9日,灵山县平南镇石基村的秦女士从灵山县人民医院出院了。她患有严重的风湿性心脏病,这次住院共花费25万余元,这对普通农村家庭来说,是个天文数字。

减除住院起付线和自付医药费用后,秦女士获得新农合基本补偿金9.7万余元。她所在的钦州市是大病保险试点城市之一,经大病保险审核后,对她自付部分再给予报销10.8万余元。最终,经新农合和大病保险报销后,秦女士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1.67%,个人实际支付金额为4.6万多元。

秦女士说,如果不参加新农合,家里根本无力承担如此高昂的医疗费用,大病保险让很多像她一样的患者看到了救治的希望。

记者从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了解到,目前,新农合大病保险已经覆盖柳州、钦州、南宁、防城港、北海、百色、崇左7个地级市。由政府从新农合结余资金或基金中划出部分资金,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委托商业保险经办机构对新农合基本补偿外的高额自付部分费用给予再次补偿,实际报销比例达53%以上,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

筹资水平提升

优惠政策越来越多

作为2014年为民办实事健康惠民工程的内容之一,政府筹措资金130.14亿元,支持农村居民参加新农合。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的数据显示,2014年,广西新农合参合人员覆盖率和受益程度进一步提升。参合人员和参合率分别达4159.23万人和99.03%,新农合筹资水平达每人每年390元。

随着筹资水平的不断提升,参加新农合的人越来越多,享受到的优惠政策也越来越多:普通住院补偿封顶线由原来的8万元提高到10万元;农村重大疾病保障病种扩大到26种,实际报销比例达70%,最高封顶线15万元。对已列入广西新农合农村常见慢性病门诊治疗的病种,补偿标准由原来的每年900元提高到1200元~1500元。针对农村的实际情况,狂犬病暴露后处置费用也纳入住院统筹基金补偿范围,按住院补偿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此外,政府通过推进信息化建设,为参合农村居民提供更便利的服务。柳州、桂林、北海、防城港、钦州、河池、崇左7市基本实现参合人员市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柳州市还在372家村卫生室推进“村医移动平板”就诊服务。乡村医生在平板电脑上登陆新农合系统,即可开展诊治和即时结算工作。截至11月底,诊治人数10.07万人次,补偿336.47万元,“小病不出村”的愿望正成为现实。

解读广西

新农合大病保险

覆盖面:

已覆盖柳州、钦州、南宁、防城港、北海、百色、崇左7个地级市

补偿方式:

患大病的参合农村居民,先由新农合补偿,再由商业保险进行“二次赔付”

资金来源:

政府从新农合结余资金或基金中划出部分资金,作为大病保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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