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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私搭便桥收费惹争议“桥主”表示出发点是为群众服务,收费系收回建桥成本相关部门回应,收费行为不合法须及时纠正,建新桥已有规划

河池日报 2012-02-29 14:27 大字

 

本报讯 (本报记者 张锐锐 摄影报道)从2011年12月起,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龙岩乡境内的野马河上,突然冒出一座便桥(见右图),外村摩托车辆过桥须缴纳1元过桥费。过桥收费行为持续近3个月,部分车主“心里很不是滋味”。

近日,网友“向往”在河池网“网络问政”专区发帖曝光此事,质疑其收费的合理性,并呼吁“何时才能真正建起一座桥,解决群众过河难题?”

2月24日,记者在龙岩乡龙岩社区肯才屯前的野马河上看到,便桥长约3米、宽约1.5米,桥体由木板和铁制模板构成。由于是木板简易桥,只能供摩托车、行人通过。桥头设有一个简易帐篷,帐篷内摆放一张木凳。

据村民反映,该便桥是龙岩社区肯才屯的梁东帅所建,有人骑摩托车过桥时,都要向其交纳过桥费用。据梁东帅的父亲梁文新介绍,由于野马河上一直没有桥梁,村民平时只能在浅滩踩石头过河。一旦发大水,群众只能望河兴叹。从2011年11月起,为解决群众冬季过河难题,儿子梁东帅萌生了建桥念头,并自掏腰包近1000元购买材料,花1个月时间建起这座便桥。

“我们修建便桥的钱不能白花,收点钱也是应该的。”据梁文新介绍,过桥交费出于自愿,外村摩托车过桥收费1元,但没有票据。至于本村车辆,以及所有行人过桥均不收费。收费近3个月来,基本上已收回建桥成本。

据了解,村民对梁东帅搭建便桥方便村民来往的做法表示认可,但对其收费的做法不认可。“我们不是差几块钱,关键是心里不是滋味。”部分村民认为,政府应该考虑到村民的实际情况,帮助村民解决过河困难。

私搭便桥收过桥费的做法是否合法?对此,物价部门表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公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上设置收费站,必须报省级人民政府审批,收费标准也须报经物价部门审核通过并予公示,非经批准设立的收费站应予撤销。

2月28日,龙岩乡政府一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私搭便桥收费肯定不合法,乡政府将及时责成“桥主” 纠正收费行为,停止征收过桥费。为方便群众出行,乡政府已规划在野马河上建设桥梁,目前材料已呈报上级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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