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蔗车刮断通讯电缆致房屋受损 法院判决车主及通讯公司各担其责
河池讯
一辆运蔗货车刮断横跨公路的通讯电缆,导致附近村民房屋损坏,那么该由谁来赔偿村民的损失呢?日前,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车主覃某及通讯公司各担其责。
2010年3月17日晚,覃某驾驶一辆运蔗货车路过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洛阳镇韦某家门前的屯级公路时,碰对某通讯公司横跨公路上方的一根通讯电缆,导致韦某房屋的一楼前、后左边有一处部位被电线拉扯,混凝土有松散痕迹,后经鉴定对房屋主体不构成直接危险,修缮后房屋可继续使用,修缮费用为5530元。事发后,韦某找覃某及通讯公司索赔未果,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两被告赔偿重建房屋损失费34537元。
法院查明,通讯公司所架设的电缆据路面4.5米,未设有任何明显警示标志。法院审理认为,覃某驾车“肇事”是导致韦某房屋损坏的直接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通讯公司未尽到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义务,对事故的发生也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部分责任。鉴于韦某的房屋经鉴定不无需推倒重建,法院不予采信被告要求赔偿34537元的主张。据此,一审法院判决覃某赔偿3871元,通讯公司赔偿1659元。
判决后,韦某不服上诉,中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判决正确,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覃志凌)
新闻推荐
“全民皆警”守卫一方和谐 ——环江警方摸索创新社会管理模式走笔 本报记者 张锐锐 韦小董 通讯员 林长龙
在2011年公安系统“社会安全感、人民满意度”测评中,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安局名列全市前茅。在人民群众奔小康的征途中,环江公安勇当“人民卫士”,确保群众...
环江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