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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阳光 温暖民心 ——凤山县法院用法治理念统领法院工作观察之二 卢林峰 黄桂梅 黎俊宏

河池日报 2015-06-10 15:34 大字

 

一起劳动合同纠纷,让凤山县金牙瑶族乡上牙村的黄忠新夫妇深感司法阳光的温暖。

2014年12月,因劳动合同纠纷,黄忠新夫妇一纸诉状将某选矿厂告上法院,要求该选矿厂支付停产期间的生活费以及双倍工资。

今年2月和3月,凤山县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吴坦骏到金牙瑶族乡开庭审理和调解,选矿厂自愿支付黄忠新夫妇等7人的工资、停产期间的生活费共计5万多元。

“长这么大,第一次打官司,第一次看到法官,感觉很亲切。”黄忠新夫妇说。

用法院的钱办群众的案

在凤山,农民打场官司不容易,除了交通不便外,主要是花钱多。打官司花钱多,多在哪里?

平乐瑶族乡一位办过离婚案的当事人算了一笔账,开庭时双方亲戚朋友各来10多个,来回的车费就要1000多元。

凤山县法院在实施“五位一体”审判工作中,建立了“一问二算三上门”的办案制度。法官接案时首先要调查研究、问清情况;其次要算清费用,帮助群众找出最经济的解决纠纷方式;三要上门办案,减少当事人因出行而产生的各项费用。

此外,该院对应收取诉讼费50元及以下的案件一律免收,对经济拮据的家庭也酌情减免诉讼费,让山区群众打得起官司。

2011年以来,该院为当事人节省代理费以及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等费用180余万元。

“凤山是国家级贫困县,大多数农村群众都在贫困线上徘徊,他们因贫困打不起官司或因打官司返贫,都不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精神。用法院的钱办群众的案,省了百姓的钱,暖了百姓的心,真正是走党的群众路线。”该院院长闭克武说。

“五个一批”破解“执行难”

“执行难”属全国性难题。在凤山,这一难题被强力破解。

2013年,凤山县法院把1998年以来的历年执行积案进行清理,重新开启执行程序。

这是一场执行攻坚战。凤山县政法委牵头,检察、公安、银行、国土、房管等部门联动,形成了攻坚合力。

“五个一批”的举措也随之实施——

对拒不履行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批;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妨碍执行的当事人,拘留、罚款一批;对有能力履行而未履行的当事人,强制执行一批;启动司法救助机制,对那些确实有困难的当事人,做到救助一批;利用新闻媒体,设立“曝光台”,依法曝光一批。

“五个一批”的亮剑,啃下了一个个“硬骨头”。

黄某欠银行贷款1万元,到期拒不还款,一拖就是5年。案件重启执行时,黄某已经买了一辆小轿车。

当法院查封黄某的车辆后,黄某把该车辆转卖他人。凤山县法院以黄某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依法决定将其逮捕。此时的黄某乖乖还了贷款,并支付9000多元的利息。此外,还被法院判处3万多元的罚金。

“五个一批”实行后,凤山县法院共清理出181件案件,执结169件,执行回款共270多万元。公布了28名被执行人的身份、住址、工作单位及未履行金额等信息,对生活困难的55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款49万元。司法拘留8人,罚款10人,移送公安机关侦查13件,逮捕7人。

“这是构建平安凤山、和谐凤山、法治凤山的重大举措。”凤山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评价。

把法治“种子”播撒到每个角落

凤山县法院在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中,将法治文明的“种子”撒向群众。

凤城镇才劳村的韦某和廖某,超出范围砍伐林木。案件移送法院后,法官发现该村近年来发生多起滥伐林木案件,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更有甚者,认为“有钱就可以不坐牢”。为此,该院刑事审判庭专门将法庭搬到村里,并邀请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参加了庭审旁听,让群众接受普法宣传教育。

广播法治种子,凤山县法院城乡联动,全面推进——

组建由16名女法官组成的法官姐姐工作队,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建立法官姐姐工作站,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帮助青少年维权。

组建由48名法院干警组成的依法行政指导员工作队,进驻巡回法庭工作“站、所、点”。

近3年,凤山县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位列全区前三位,2013年,凤山县获得自治区综治委授予“2011-2012年度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县”。

“在这些荣誉的背后,法院功不可没。”凤山县委书记廖锦成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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