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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风暴”唱红脸还是白脸?

桂林晚报 2016-06-21 01:19 大字

集中清理月中,一个执行案件圆满解决后,申请人将一面锦旗送到秀峰法院执行局。

记者龚亮勇通讯员秦学文/摄

“老赖”作为一个热词,近些年在民间和官方语境中高烧不退。与之相伴的,是全国司法系统的“执行难”顽疾。

在这一背景下,桂林两级法院着手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从5月6日至6月6日的短短一个月里,共清理执行积案3250件,执行标的4.9亿元。回顾2015年全年,桂林两级法院执结案件为1.1万余件,执行到位金额22.86亿元。也就是说,这一个月的成绩可比去年一个季度,堪称“执行风暴”。

是什么,让法院执行系统爆发出如此大的能量?今后常态化破解“执行难”又能从中得到怎样的启示?记者进行调查。

难啃的骨头

法定执行期限一般是6个月,在1个月里清理所有积案前所未有,困难也可想而知。

4月底,荔浦法院副院长林玉彪和桂林其它基层法院分管执行的院领导一起,被召集到市中院开会。会议的内容,是动员和部署“集中清理月”活动。

1个多月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下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这一承诺落实到自治区高院,时间变得更明确——— “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

“自治区高院决定先打一场攻坚战,便有了覆盖全区的这次‘集中清理月\’活动。”林玉彪告诉记者,此次集中清理,时间紧、任务重———5月6日至6月6日,清理掉4月30日以前的执行积案。

作为一名有着10多年执行工作经验的“老执行”,林玉彪签下责任状时,压力山大。此前,荔浦法院刚整理出的所有积案——— 共283件。如果平摊到该执行局7名主办法官身上,意味着每名法官一个月内要清理40个案件。

秀峰法院此次的任务是清理积案207件。该院执行局法官赵旭告诉记者,去年全年,该院执结案件数量为600余件。这意味着,1个月要完成相当于以往4个月的工作量。

令荔浦法院执行局局长陶改华感到棘手的是,这283件里,有175件属于有财产案件,占到6成。“有财产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不配合执行、藏匿转移财产、评估拍卖等诸多情况和问题,处理起来要复杂得多。”

2014年,秀峰法院执行局法官赵旭主办了这样一起案子:被执行人是一名公务人员,因为担保责任需偿还25万元的债务。刚开始,赵旭给被执行人打电话沟通,对方不理不睬。几次之后,赵旭给被执行人送达法律文书,没想到对方不仅言语威胁,还来法院吵闹。

“这些年,在执行过程中遭遇当事人谩骂、威胁已经是家常便饭了。”无奈之下,赵旭转而向被执行人所在单位依法要求每月提取其部分工资,“虽然是行政单位,但对方也不配合,皮球踢来踢去,最后也没个结果。”

2015年底,一个关于阳朔县某开发商支付购房者23万违约金的判决进入强制执行程序。阳朔法院执行三庭副庭长黎芸杏电话通知公司法人代表来领执行通知书。“出差,在外地”、“要跟律师商量商量”、“等会让员工来领”,被执行人各种理由推托,就是没见动静。

今年1月,阳朔法院执行局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对方通过各种关系来求情,要求解除,局领导顶住压力没有松口。”黎芸杏说,但几个月下来,对方依然没有要履行的意思。

此次集中清理月活动中,这样棘手的有财产案,各个基层法院都有不少。秀峰法院需清理积案207件,其中有财产案件56件;七星法院需清理积案242件,其中有财产案件117件;阳朔法院需清理积案239件,其中有财产案件109件……

红脸的尴尬

实际上,“执行难”真正所指的便是这一类案件——— 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也就是说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却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执行。

多位执行法官告诉记者,执行难常见的原因是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或以各种手段逃避、规避执行甚至抗拒执行。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阶段,由于没有形成完善的财产登记制度和社会诚信体系,法院应对规避执行的措施和机制比较匮乏。

而另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是,在以往的执行模式下,面对抗拒执行、暴力抗法等严重违法甚至犯罪现象,法院常常缺乏强制措施和手段。

在中国传统戏剧中,一般把好人扮成红脸,而把坏人扮成白脸。唱红脸和唱白脸,也就比喻在解决矛盾冲突的过程中,充当友善角色或严厉的角色。面对“老赖”,法院常常扮演着苦口婆心的“红脸”。

《民诉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明文规定,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财产情况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虽然有法可依,但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拘留还是用得比较少。”一位在法院执行系统工作多年的法官告诉记者,除了“和谐执法”的大环境使然,另一个原因是出于对拘留成本的考虑。

“首先是人力和时间成本。”这位法官告诉记者,正常情况下,一次拘留行动要出动3个人和1台车,问讯、体检、押送至少要花半天时间,“在基层法院普遍案多人少的情况下,这种消耗并不小。”

此外还有风险成本。“在拘押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不可控的风险,比如当事人因为情绪激动身体状况异常、逃脱、自杀,对法官来说责任重大。”一位法官告诉记者,该院就曾出现过被执行人在拘押过程中反抗、晕厥的情况。

在中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中,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会招致更严重的后果。《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有执行能力拒不执行的,情节严重将构成犯罪,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拒执罪对于“老赖”们无疑拥有更强的威慑力,但在司法实践中,该罪的适用并不尽如人意。

2012年,荔浦法院首次适用拒执罪。在林玉彪的记忆里,这也是桂林基层法院首次适用这一罪名。“我们在交流中得知,有的基层法院已经20年未曾适用这一罪名。也有的基层法院曾想追究拒执罪,但最后没能成功。”

“适用拒执罪,有着现实的困境。”一位基层法院法官告诉记者,一是执行法官缺乏专业的训练,对收集证据不太熟悉;二是需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但此类案件又未纳入公安机关的考核指标;三是由于公、检、法三家认知不同,导致罪与非罪之间难以形成共识。例如在一起案件中,被执行人中断履行每月500元的还款协议,导致申请人生活难以为继,但其个人账户上有几万元的转出记录。“最后,检方认可被执行人‘大笔金额转出是为发展生产,以便更好地还款\’的说法,不予批捕。”

缺乏足够的强制措施和手段,一定程度上导致司法判决威信的流失。一位执行法官告诉记者,一些被执行人甚至抱有“欠法院的钱,总好过欠银行的钱”的心态。

记者从桂林几个基层法院了解到:过去一年,法院判决后,约有半数涉及财产的案子最后申请强制执行。有的法院,面对有财产的执行案件,法官虽然穷尽各种手段,最后“执行到位的也只有3成左右。”

白脸怎么唱

集中清理月中,各个基层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都以“5+2”、“白+黑”的方式加班加点。但光靠牺牲法官们的休息时间,不足以完成一个月内清理所有积案的任务。更积极、主动地使用强制措施打击“老赖”,成为倒逼之下的共识。

近几年逐步完善起来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效果显著,进一步扩大其的影响力成为各个基层法院重要的一步。

5月,荔浦和阳朔县城的户外大屏幕上开始滚动播映失信名单。名单上老赖的名字、身份信息,还首次出现了老赖的照片。“有了照片,失信名单就更能吸引公众的目光。我们这么做,就是要加大对老赖的信用惩戒力度。”阳朔法院执行三庭副庭长黎芸杏告诉记者,此外,他们还将失信名单发布在微信平台上,点击量近5万次,“迫于压力,有5件案件失信被执行人最后主动履行义务。”

七星法院也开始了最大幅度、最大范围的曝光老赖。5月下旬,七星法院在《桂林晚报》上刊登两版,曝光了210名“老赖”。为了扩大影响,执行人员还将曝光版面张贴到市区各个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有一个抚养费的执行案件,名单一公布,钱就执行到位了。”七星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兴华说。

曾经谨慎对待的“拘留”,也成为打破僵局的“利器”。

去年年底,一个关于阳朔县某开发商支付购房者违约金的判决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但被执行人拒不配合,久拖不决。5月6日,集中清理月的第一天,阳朔法院执行局法官、法警一行5人身穿制服、手持执法记录仪来到被执行的住所和公司,公开表示要拘传其到案。

“虽然当场没有找到被执行人,但当天下午,对方的财务人员就把钱交到法院了。”阳朔法院执行三庭副庭长黎芸杏告诉记者,集中清理月中,该院共拘留5人。此外,通过拟采取拘留强制措施,使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履行完毕义务的案件共6件6人,到位标的11.72万元。

对于很多老赖来说,冰凉的手铐很具震慑力。各个基层法院都有不乏例证。

年初,荔浦法院执行局接到一起金额10万元的借贷执行案。此前执行法官软磨硬泡,被执行人就是不理不睬。集中清理月中,被执行人被逮到羁押室,但仍旧不肯松口。“到了下午5点,我们把被执行人押到拘留所。一看动真格了,家属马上就把钱送来了。”陶改华说。

9年前,七星法院判决一起民间借贷官司,判处被执行人偿还借款9万余元。然而,名下有宾利、宝马汽车的被执行人阳某不履行还款义务,并跟法院玩起“失踪”,导致该案陷入僵局。列入失信名单、查封车辆都没有取得效果后,执行法官和法警将其强制拘传。戴上手铐的被执行人,一个小时后就偿还借款本息20余万元。

拒执罪的适用也在一些基层法院取得了零的突破。

6月初,叠彩法院对被一名被执行人何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何某也成为《刑法》订立拒执罪以来,该院首位因拒执被判刑的案件被执行人。

“基本解决执行难”还有多远

前些天,集中清理月的答卷出炉——— 市两级法院共办结3220件执行案件,其中有财产案件结案1342件,执行到位金额4.39亿元,提前超额完成有财产案件1233件的清案任务。

但一次漂亮的攻坚战,距离“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最终目标还有不短的距离,而时间只有2年。

执行难的状况,已经持续17年之久。

1999年,中央以11号文的形式转发《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报告》。“执行难”作为司法领域最大的顽症,由此浮出水面。此后的17年里,这也成为困扰法院系统的难题。

执行程序作为“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它关系到生效法律文书能否实现,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但因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外界干预等原因,导致执行难一直以来都是一个社会问题。

“接下来的担子并不轻松,但这次集中清理月活动中的经验为今后指明了方向。”荔浦法院副院长林玉彪说,虽然法官全月不休不可能成为一种常态,但实践证明,强有力的依法惩戒可以成为啃下“硬骨头”的利齿。

5月6日至6月1日,全市两级法院共拘留73人。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司法拘留这一措施在这次积案清理活动中,是各个法院反映最给力、效果最好的措施。

集中清理月结束后,积极主动使用这一措施的做法也被沿用下来。阳朔法院执行三庭副庭长黎芸杏告诉记者,眼下,执行局已经打算对6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而去年一年,该局采取司法拘留也只有10多次。

为了更好地打击拒不履行的犯罪行为,阳朔县政法委牵头,阳朔县委办、政府办联合下文成立了“阳朔县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这一联动机制,取得了县公安局的支持,得以利用技侦手段和网上追逃系统查找被执行人下落,与检察院、公安局联合打击拒不履行的犯罪行为。”黎芸杏说。

不久前,荔浦法院向公安机关移交了一起拒执罪案件。案件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还拿着一张有80万元的存折对申请人说,“法院判决没有用,我有钱,就是不给你。”查证后,检察院已经对其实施批捕。

被捕后,被执行人已经答应还款,并与申请人谈还款协议,但荔浦法院坚持追究其刑事责任。“即便是法院内部,也有些人表示不理解:执行问题眼看就要解决,为何还要不依不饶?”林玉彪告诉记者,而实践证明,只有坚决贯彻法治精神,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才能真正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而这,也是今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一条重要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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