寝室“夜不闭户” 惯偷“不请自来”
本报讯(记者蒋璇通讯员粟海玉罗春晓)两名多次因盗窃入狱的男子出狱后仍不思悔改,利用大学生防范意识不强的特点,趁他们夜晚熟睡之际潜入宿舍,盗走6部手机。随后,象山警方以两人涉嫌盗窃罪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该案已由象山检察院提起公诉。
“民警同志,我们学校好几间宿舍都进了小偷,你们赶紧来看看吧。”2019年3月25日上午,象山警方接到某技校学生的报案,称他们放在宿舍内的手机被盗。随后,民警立即赶往案发地进行现场勘查。经过深入调查,民警发现该案嫌疑人在作案时,专挑那些未关宿舍门的寝室下手,这说明案犯早有预谋。通过查看监控视频,民警将目光锁定了有盗窃案底的沈某和何某,并将他们一举擒获。
据两人归案后交代,3月24日下午,他们事先来象山区某技工学校进行踩点。次日凌晨2时许,趁学生熟睡之际,二人又来到该校,由沈某在宿舍外望风,何某先后窜至该校三间学生宿舍,分别盗走被害人蒋某、唐某等6人的手机各一部。逃离现场后,何某将其中2部手机丢弃,另4部手机以人民币900元的价格销赃。之所以选择校园下手,是因为觉得学生“缺心眼”。
经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上述被盗手机分别价值人民币615元、1276元、744元、549元、2603元和600元,共计人民币6387元。
象山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沈某及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达人民币6387元,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鉴于两人都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故向法院提起公诉。
主办检察官表示,本案中遭盗窃的学生宿舍均为低楼层宿舍,且学生深夜睡觉时均未锁宿舍门,此大意之举无形中给小偷提供了“便利”,也从侧面反映了在校生安全意识较为薄弱。提醒大家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勿错为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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