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丰镇原镇长房军伟贪污受贿受审

贵港日报 2019-08-26 09:46 大字

本报讯(记者黄楚程通讯员黄丽丽)8月21日,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港北区庆丰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房军伟涉嫌犯受贿罪、贪污罪一案。港北区纪委监委组织区直各部门主要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书记、镇长(主任)和人大主席共50人到庭旁听,通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醒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以案明纪,自觉做到警钟长鸣。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7月至2019年4月,被告人房军伟担任庆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庆丰镇政府全面工作。在此期间,被告人房军伟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39.16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骗取公款97544元。

被告人房军伟接受调查期间,坦白交代监察机关已经掌握的其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涉嫌贪污的犯罪事实,调查期间,房军伟有悔改、悔罪表现。

2019年6月24日,被告人房军伟家属代其退出赃款43.16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房军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39.16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房军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虚报、骗取工程款97544元,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房军伟在接受调查期间,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其贪污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房军伟一人犯二罪,应当数罪并罚。

庭审中,法庭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质证,并就本案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和定罪量刑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房军伟在最后陈述中,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后果、给家庭带来的深深伤害后悔不已,表示认罪、悔罪。随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通过旁听庭审,让我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的惨痛教训。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慎用手中权力,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一名干部颇有感触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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