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独自抚养孙子16年 无奈寻求法律援助
本报记者陈伟玲实习生黄结英
港北区贵城街道70多岁的黄奶奶和孙子小雨日前来到港北区人民法院寻求帮助。据她说,她独自抚养16岁的小雨长大,16年来,小雨的父母未尽过对小雨抚养责任,小雨的父亲也未尽过对她的赡养义务。年老体迈而收入甚微的她,不得不寻求法律援助。
8月5日,记者来到黄奶奶位于贵城街道南平社区的家中。黄奶奶祖孙两人住在一套三四十年房龄的两居室里,室内设备陈旧。小雨的房间只有一张不到一米二宽的小床,床上被褥也相当陈旧。黄奶奶的房间只有两张木板床,其中一张堆放着物品。
黄奶奶告诉记者,小雨2003年初出生,他的父亲黄某和母亲刘某婚后感情不和。小雨出生半年后,刘某就丢下小雨回了娘家,再也没管过儿子。从此,抚养和照顾小雨的重任就落到黄奶奶身上。
2006年,黄某和刘某协议离婚,协议由刘某抚养小雨,而后各自重建家庭。黄奶奶说,16年来,刘某从未关心照顾过小雨,更别说对小雨尽抚养责任。从幼儿园开始,就一直是黄奶奶供小雨读书,照顾小雨生活。期间,黄某只支付过两次小雨的学习生活费,一次1890元,一次2200元。
小雨告诉记者,长这么大,他只见过一次母亲,与父亲见面的次数寥寥无几,多数时候是跟奶奶在一起,他和奶奶给刘某打电话,刘某要么不接,要么三言两语打发,倘若提及小雨的抚养费用,刘某更是直接挂电话。
今年4月12日,小雨因为没交学杂费收到了学校的停学通知书,但他学习成绩很好,在班里名列前茅,他不想失去读书的机会。
“爸爸叫我不读了。”小雨哭着回家找奶奶。在沟通无用之下,黄奶奶只好向亲戚朋友借钱凑齐了学费,小雨才能继续上学。
“我每个月只有500多元救济金,我们婆孙俩就靠这点生活。我老了,身体越来越弱。他(刘某)有义务养我,可他不养我,自己的儿子也不养。”无奈之下,黄奶奶和小雨向港北区人民法院寻求帮助。港北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援律师向黄奶奶提供法律援助,目前已就黄奶奶和小雨各自遇到的赡养、抚养等问题进行调查取证。法援律师将尝试与孩子父母联系,计划通过调解方式修复家庭关系,来督促孩子父母履行相应义务。如小雨父母拒绝履行相应义务,法援律师将会代理黄奶奶、小雨向小雨父母提起民事诉讼。
港北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小雨父母拒不履行抚养和赡养义务,法援律师代理提起民事诉讼后,人民法院会依法裁定小雨父母先行支付抚养、赡养费,以保障小雨的基本生活、学习、就医等支出。如果小雨父母拒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比如从小雨父母名下的银行账户中扣留、提取其应当支付的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拍卖其名下其他不动产、动产来履行相关义务。此外,小雨父母有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乘坐高铁、飞机及其他高消费、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因为在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将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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