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彩礼 法律有规定
南国早报李燕整理
未办理结婚登记,可要求返还彩礼吗
冯先生问:今年5月家里给我介绍一个女朋友,因到了适婚年龄家里催得急,经短暂交往后我们就决定结婚。订婚宴前我给了女方6万元彩礼。后来我们经常吵架,分手了。我们没有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没有同居过。这种情况下我能要求女方返还6万元彩礼吗?
岑俐利律师解答: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应当返还。你和女方虽然摆了订婚宴,可是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种情况下你是可以要求女方向你返还6万元彩礼的。
9月12日(周四)值班律师
上午麦鹰雄律师广西中善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房屋买卖或租赁、交通事故、离婚、房屋过户登记程序、集体征地补偿、遗产继承、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程序等纠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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