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 广西新闻> 正文

羊肉汤还是鸡肉汤? 商家:汤中掺鸡肉为提鲜 顾客:事先未说明且掺得过量不合理

柳州日报 2018-02-26 09:05 大字

寒冷日子里,热气腾腾的羊肉汤是不少市民驱寒养生菜品的首选。不过,22日晚,市民韦先生来电报料称,他在位于文昌路南亚名邸的“椿记烧鹅”餐厅就餐时,点了一份价值78元的松茸羊肉汤,“汤端上来时,我们发现汤里鸡肉占了将近一半。”韦先生找餐厅工作人员反映情况,工作人员表示放鸡肉是为了提鲜。商家这种做法,是否属于“掺杂使假”而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根据韦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前往该餐厅进行调查核实。

23日中午,记者来到韦先生所说的餐厅,看到不少顾客都点了类似的汤品。记者在餐厅菜单上找到了“松茸羊肉汤”,发现其对应的图片上显示的是从汤里捞起的松茸片和羊肉块(见右图)。此外,根据分量的不同,这道汤还分为12元、55元和78元三档价位,无其他说明。

随后,记者点了一份55元的松茸羊肉汤。记者从餐厅服务员端上桌的汤里看到,除了羊肉、松茸,的确还有一些鸡肉,于是找来餐厅工作人员咨询,工作人员介绍,这道汤是事先用大锅进行熬制的,上桌前再根据顾客点餐情况,加热上桌。因为在熬制过程中就加了鸡肉,所以端上来的汤里也会含有一些鸡肉。“去哪家餐厅都会掺鸡肉的。”工作人员说。另一名工作人员则表示:“这道菜一直是这么做的,不过之前有一道滋补羊肉汤就是纯羊肉的。”工作人员离开后,记者将汤里的羊肉和鸡肉分别捞到两个碗中,羊肉占了一碗,鸡肉占了半碗。

有顾客表示,松茸羊肉汤里掺鸡肉是为了提升汤的口感,可以理解。但也有顾客认为,羊肉的价格高于鸡肉,在事先未向顾客说明的情况下,加上不少鸡肉熬成汤,并按纯羊肉汤收费,就是不合理的行为。

据记者了解,《广西消保条例》第三十七条中提到“餐饮业应当以清晰明确的方式向消费者明示商品的单价、数量和规格。对于消费者选定的商品以及价款应当预先经消费者确认;未经消费者确认发生争议的,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原则处理。”

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此前他们也接到过类似的投诉咨询,工作人员一般会对双方进行调解,并建议商家加强规范管理。本报记者 荣瑶 报道摄影

新闻推荐

文化走出去更要走进去

■采访随感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为的是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树立中国良好形象,推动国际社会各阶层理解中国道路和中国主张,认同中国理念和中国方案。走出去的途径千万种,走进去是终极目标。广西充分利用...

广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广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