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明代李家,一门三进士两知县

广安日报 2016-07-10 21:01 大字

李氏家族墓所在的竹林湾。

唐明 摄

前方竹林后,即为蛇坡,为李氏家族墓地。

□本报记者 胡佐斌 文/图

在武胜县旧县乡回龙村与竹溪村交界处,有一处古墓被传得神乎其神,村民称之为“尚书坟”。明清时期,尚书是正二品官职,仅次于宰相(明清无宰相之职,明设首辅,清设军机大臣,相当于宰相)。武胜历代志书均未记载有如此级别的高官,这会是谁的墓呢?

6月17日,“两江行”采访组走进旧县,尚书坟自然引起采访组的重视,但现场考查和查阅史料后发现,尚书坟实为明代李氏家族墓,该族未出尚书一官,但在明代,其家族也算全县最旺家族,前后竟出了三个进士,另有两个虽未考取进士,却作过知县。

而这还不算什么,更值得一提的是,该族从明朝洪武初年出官开始,到最后一位官员,前后200余年间,均以耿介廉洁著称,实为世人所景仰。

因沉毅耿介,李福海成为明代定远首任知县

明代定远县李氏三进士可谓是一脉相传。清嘉庆版《定远县志》收录了《桂林府知府正菴李公墓表》一文,这里的李公,即指曾任桂林府知府的李永宁,别号正菴,明正统乙丑科进士,也是定远李氏家族的首位进士。据文可知,李永宁祖籍为楚之江陵,即今湖北荆州,其曾祖父李志祥为避元兵乱而入蜀,居于华蓥山白岩。李志祥去世时,李永宁的祖父李福海年幼,跟随母亲范氏迁居定远县太山里,李福海便跟随生母和继父生活,并改姓,姓啥无考(注:李永宁年幼从姓也无考,中进士后,奏请恢复李姓,皇上允许,并下令复姓)。

成年后的李福海为人倜傥沉毅,通晓医术,人缘甚广,加之性情极为耿介,在县民中颇有威信。恰洪武初年,定都重庆的大夏政权归顺朱元璋,其所属区域也全部归入明朝版图,此时,定远县首任县令并非由朝廷委派,而是由“邑人佥推”,即县民公推直选,最终李福海被推选为定远县首任知县。

但李福海任知县时间极短。任知县不久,西平侯沐英经过定远,“与语,奇之,上其行于高皇帝,征令会下而卒”。这里交代甚略,其意思是,西平侯沐英经过定远时,与李福海对话,颇感惊奇,便上奏朱元璋后,把李福海留作自己的身边人,将其带走了。按理,李福海本该有着更为远大的前途,但其命薄,跟随沐英不久便去世了。

西平侯沐英是朱元璋的养子,洪武十六年,镇守云南,成为云南沐王府的奠基人。后沐氏子孙世代承袭云南王,镇守云南长达近280年,与明朝相始终,对巩固祖国西南边疆的稳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这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几乎绝无仅有。

李福海说了什么让沐英“奇之”,又为什么被沐英“征令会下”后不久却离开了人世……总之,这里还藏着一个历史疑问,有待专家学者们揭谜。

三代进士,最高官至从三品

由于李福海去世过早,仅留下一子李英,且李英未成年时,母亲王氏也去世,故李英“少失怙恃,无伯叔兄弟相比附,茕茕孑立”。

但李英自幼懂事,成年后更显才能,家庭日渐富裕并娶妻生子。李英育有子女七个,子四女三,其中第四子李永宁“生而颖异,超悟迈于众人”,被李英“礼遣入乡校”以“光大门户”。而李永宁也不负父望,于明正统乙丑年(1445)考取进士,历任南京户部江西清吏司主事、江西清吏司

员外郎、刑部员外郎、广东潮州太守、广西桂林府知府,后因与两广总督不合而辞官还乡。明成化乙亥年(1479),李永宁去世,终年65岁,葬于武胜桥北山李英墓之侧。

李永宁育有三子:长子李哻,次子李綖,季子李藻。李哻又生两子:长子李邦直,任永兴县(属今湖南)知县;次子李邦表,官至两淮盐运使,从三品。

李邦表是李氏家族的第二位进士,明嘉靖丙戌(1526)科,也是李氏族人中官级最高的一位。然李邦表并不追求高官厚禄,居运使之职时,已有厌世清修之意,便入朝拜见皇上,以自己年事已老为由而辞官。

李氏家族的第三位进士名叫李纯朴,系李邦表与续配王氏之子,登嘉靖乙丑(1565)科进士。李纯朴先任刑部主事,后改录户部,监通州,再升广西道御史。但后因国事向皇上荐言而不合皇上意,被贬宁羌通判,不久又改监利县知县。在任监利县知县期间,李纯朴大兴惠政,为民所拥,并建大观书院,置书千余卷。因政绩突出,被大中丞和御史“交荐”,但遗憾的是,反而更遭到排挤,最终辞职还乡,去世时年仅49岁,其子李惇叙卜地于岳池樵渡骆沱山之原葬之。

根据清嘉庆版《定远县志》记载,明清时期,定远县共产生12名进士,其中明代10人,清代2人,而明代李氏家族便占据3人,占明清定远县进士总数的1/4,其族之显耀,虽他族所能比。

前后200余年,耿介之气、廉洁之风从未改变

记者查阅李氏家族明朝200余年间的几个代表人物发现,或许是一贯的家风,该家族的为人耿介之气、为官廉洁之风从未改变。

先看明代定远县首任知县李福海。正是因为他的耿介,才得以服众,被县民“佥推”为知县。

李福海之子李英虽“少失怙恃”,一生未入仕途,但同样以耿介著称,且喜读书,晓大义,成为民间“包公”。清嘉庆版《定远县志》所收录的《南京记部主事李公墓表》说:“(李英)为人狷介刚直,尚气节,重然诺,乡落有讼,必质于公(指李英),公折以义,不烦说而自白。”其意是说,李英因为耿介,在乡民间颇有威信,大凡有什么争辩或纠纷,必来找李英理断,而李英对双方晓以大义,简单一番话便把道理说明白了。有一次,县里有人为恶可以处以死罪,但县令收受恶人贿赂,希望对此人进行开脱,便邀请了县内一些有名望的人来讨论。李英也在邀请之列,但其他的人都揣摩着县令的心意说话,唯独李英述以正义,认为此恶人不可开脱。从那以后,乡人更是认为李英是贤达之人。

李英之子李永宁临危之际受任广东潮州太守。当时,广东獠寇猖獗,原太守被獠寇抓走,地方告警,于是朝廷便议推刑部员外郎李永宁前往

上任。尽管深知危险,但李永宁却是“单车赴潮,兴学校,练戎兵,缮城池,严守备,理冤狱,苏民瘼(让百姓解脱痛苦)”。仅一年余,獠寇便深感李永宁的恩威,全都自觉放下刀剑前来服罪。后来任桂林知府,“廉介无改于潮州”,而且更为节约。按朝廷规定,他每年有六七十金作为日常租换马匹所需的费用,他却坚决不领,认为此款为“浮费”(即不必要的开支),故桂林百姓多称他为“青菜”,意为他是清苦节约之人。

李永宁之子李哻虽未作官,但为人直爽。明成化时期,蜀中盗乱时起,有乡人卢某将家中白金寄存于李哻家中,后盗乱平息,卢某取还白金,执意要分取部分给李哻,李哻坚决不受。有一年大闹灾荒,李哻将自家的粮食借与乡邻,但乡邻一时没法偿还,李哻便将手中的借券全部当众烧毁,不提偿还之事。

李纯朴的刚介之气更是声闻朝野。其任广西监察道御史不久,便遇上“唵答封贡”事件,按鞑靼(北方少数民族政权)与明朝的协议,明朝要把铁器卖给鞑靼(鞑靼不产铁),从而通过互市的方式求得边境和平,此事引发朝野热议。从总体上讲,这利于国家的一时和平,符合皇帝旨意,但也为鞑靼今后的入侵留下隐患。对于此事,众臣均不敢上疏反对,唯有李纯朴上疏千言,认为这是借敌与兵器,不可。同时,还就其他国事也发表意见。当其奏折递上,群臣均目视李纯朴,认为他可能会惹得皇上不愉快而被贬。结果,李纯朴真被贬了,先贬为宁羌通判,不久又贬为监利县知县。但他并未因此而自感人生失落,在监利县大兴惠政,“廉介如运使公(李邦表)、潮州公(李永宁)”,百姓甚为称颂。特别有一次,县衙所属池塘卖鱼,卖得300金,准备作为官员们的补贴分掉。李纯朴知道后,竟把这300金全退了,把鱼也全部放了生。后来辞官还乡,也不与低俗之人为伍,有人邀请饮酒作乐,他也不去。不少人恨他,而“公不顾,闭户读书,晏如也(安然闲适的样子)”。

从李福海到李纯朴,李氏家族前后历经6代,共200余年,却代代为人耿介、廉洁奉公,真是奇也。

【补记】

记者后又查阅史料发现,明万历壬辰(1592)科进士李作舟,官至布政使,从二品,也是四川定远人,清嘉庆版《定远县志》还收录了他所作的《大通寺重建正殿经楼大王殿碑》,而署名“李作舟”后还注明“郡人”。记者分析,结合今旧县人称李氏家族墓为“尚书坟”的说法,李作舟为武胜桥李氏之后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李作舟所任布政使一职,从官级上讲,仅次于正二品的尚书,逝后被皇上封赠为尚书也是很正常的。只可惜清代《定远县志》未将其录入为进士之列,更无其本人身世的相关介绍,故不敢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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