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调整11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在非缴存地或非户籍所在地购房提取将受限制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即日起,达州市将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包括优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限制在非缴存地或非户籍所在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取消市域外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等11项调整,具体如下:
一、优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
二、限制在非缴存地或非户籍所在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取消市域外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取消突破《条例》规定的地方性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五、规范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
六、限制多套住房消费行为提取
七、实行“缴贷挂钩”政策
八、实行差别化的购房首付款比例
九、规范多套购房或多次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十、防范“为贷而缴”行为
十一、实行失信联合惩戒
(本报记者 桂丹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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