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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警方开展“百日行动”规范滁城道路交通秩序

滁州日报 2017-07-25 07:54 大字

本报讯(邢秀奎记者戴有胜)素来“自由散漫”的两轮、三轮电动车,“日子”不好过了!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不按车道“倒行逆施”、无视交通信号、随意改装拼装、私安“雨阳棚”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警方将严惩不贷。7月21日上午,市交警支队邀请省、市10余家媒体、网站记者(网管),对已启动的城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百日行动”进行“通气”。

把电动车纳入大规模、大跨度、大力度的集中专项整治,这在滁州市尚属首次。终极目的是,严查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加强通行安全宣教,全面提升市民交通安全和文明出行意识,硬化滁城“软环境”。

此次“百日行动”持续到10月底,着重规范号牌申领和日常监管。目前,该支队已在丰乐大道298号、紫薇路82号、凌溪路100号和清流路288号,精心设立了4个服务站,受理两轮电动自行车号牌申领登记。在日常监管方面,将严查两轮、三轮电动自行车未依法登记上路行驶、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载物、违反交通信号、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重点违法行为。其间,该支队每周至少开展1次统一行动;不分时段,抽调专人流动执法;召集违法当事人在路口进行违法劝导体验,换位感受;组织驾校学员、满12分学员及志愿者,深入城区文明劝导。

警方称,“百日”不是“期限”,而是集中整治,具体监管将贯穿每时每刻;更不是“只刮风、不下雨”或“雷声大、雨点小”,对非机动车行为人不听劝阻、不配合管理、阻碍执法的违法行为,一律罚款50元,并“上纲上线”,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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