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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多举措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左江日报 2016-03-23 01:44 大字

宁明讯 去年以来,宁明县食药监部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排查隐患,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净化市场和消费环境,进一步提高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加强食品生产监管,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该县针对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重点对白酒、食用植物油、熟食肉制品、豆制品等小作坊进行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安全隐患,责令经营户进行整改。开展现制现售食用植物油、鲜湿米粉专项整治,共检查食用植物油加工小作坊33家,检查鲜湿米粉企业15家次,下达整改通知书8份,取缔米粉小作坊3家。开展白酒生产专项整治,共检查散装白酒小作坊25家次,下达整改通知书25份。

加强食品流通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食品流通市场专项整治,重点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社区及车站等区域和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食品展销会等场所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两节”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检查经营户586户次,下达整改通知书54份。开展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00多人次,检查经营户100多户次,下发整改通知书50份。开展散装白酒经营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100多人次,检查散装白酒经营户108户次,下达整改通知书107份。开展冷冻肉专项整治,共检查冷冻肉经营者8户、附属冻库4个,立案查处4起,没收不合格冷冻肉制品250公斤,货值5362元,收缴罚没款1.3万元。严厉查处食品经营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共依法查处案件30起,货值3.69万元,罚没金额6.7万元,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1030公斤。

加强食品餐饮监管,确保群众饮食安全。开展打击冬季火锅餐饮食品非法添加“鹘鹰行动”,严厉打击在火锅餐饮食品中添加罂粟壳、吊白块、甲醛等有毒有害物质违法犯罪行为,共快检大米、蔬菜、银耳等食品25个批次,合格率100%。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00多人次,检查学校143个,下发整改通知书45份,立案查处两起,罚没款4000元。

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使用体外诊断试剂专项检查,检查医疗机构39家次,立案查处两起,收缴罚没款6万元。加强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监管力度,共检查零售连锁总部1家,零售企业54家,覆盖率达100%。规范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经营行为,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户21家、化妆品经营户13家,立案查处4起。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制假售假、违法添加、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1753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33家,检查食品经营户917家,检查餐饮店322家、学校食堂154家;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户371家,检查医疗卫生机构20家、药店48家、个体诊所35家;共责令整改1583家次,立案查处48家,查扣违法食品药品1903.3公斤,罚没款合计10万余元。

(李翔 郑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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