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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材林莫名变成公益林砍不了、卖不得,东至县木塔乡林业大户犯了愁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5-10-27 09:21 大字

[摘要]砍不了、卖不得,东至县木塔乡林业大户犯了愁

■ 本报记者陆杨

黄先华(化名)是东至县木塔乡苏村的农民,1997年时他承包了村里100亩荒山,当年就在山上栽上了树。去年年底,山上的杉树早已郁郁葱葱,准备砍伐出售的黄先华到村里去拿林权证,准备办理采伐许可证。可拿到林权证的他傻了眼。

国家级公益林!六个显眼的大字清楚地标在林权证上。黄先华压根没想到自己承包的荒山,自己造的林竟然莫名其妙变成了国家级公益林。因为他根本没有申请过国家公益林项目。

黄先华知道,林地变成公益林意味着他将无法砍伐林木出售,也意味着他这么多年来的辛苦将无法获得经济收益。更让黄先华一头雾水的是,如果他的林地是公益林,那么为何他一直未拿到分文的公益林补助金呢。

近日,黄先华带着疑问来到本报编辑部。记者看到黄先华当年承包荒山合同中约定,黄先华必须在山上植树造林,山林成材后砍伐所获经济收入按三七分成,黄先华得七成。这意味着,这片荒山在1997年时没有成林,更不是公益林。

那么为何原本的用材林突然变成了公益林呢?黄先华表示,他毫不知情,这些年他一直在家,也没有人通知他。 “国家规定,公益林申请要经过林地经营户同意,但没人通知我。 ”

因为公益林重要的生态作用,国家对公益林实施重点保护,禁止随意砍伐,并发放专项补助。可黄先华表示,他一直没有拿到公益林补助,“要不是林地成材了,我恐怕一直蒙在鼓里。 ”

记者了解到,《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规定,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应遵循以下原则:尊重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的自主权,维护林权的稳定性,保证已确立承包关系的连续性。

显然,在黄先华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百亩林地转为公益林是违反相关规定的。为此,记者联系了苏村村主任苏小东了解情况。苏小东告诉记者,2008年换发林权证时他不是村干部,对内情不了解。

苏小东说,村里的公益林原本在龙泉河上游的两岸,但黄先华的林地离龙泉河有两三公里远,不应该被列入公益林。苏小东猜测,可能是原本的龙泉河两岸的公益林已经成材,被村民砍了,村里才在2008年换证时调整了公益林范围。

苏小东介绍说,黄先华的情况村里已经了解,正在处理中。 “第一步,能变更属性就变更,将公益林变回用材林。 ”苏小东还解释说,黄先华的公益林补助金一直在村里,村里将和他协调,将这部分资金退给他。

对于村里的这种做法,黄先华表示很无奈:“我的目的就是变更性质,补助款多少是次要的。 ”黄先华希望,上级林业部门能认真调查一下林地属性莫名变更的原因,还他一个明白。

发稿前,记者将此事通报给了东至县林业局林业资源股。该股一位闻姓工作人员表示,国家级公益林申请必须经过经营者本人,同时,公益林一旦划定,将很难变更,他们将安排专人调查此事。对此,本报也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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