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村民建房村干乱收费事发东至县龙泉镇下畈村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3-12-10 11:01 大字

[摘要]事发东至县龙泉镇下畈村

“我们开始建房时没人过问,等我们的房子建到一半时,村干就来收钱,说不交钱就不让建,甚至还要拆房,我们只能交钱保平安,”近日,东至县龙泉镇下畈村农民向本报诉苦。

12月6日,记者来到下畈村,下畈村农民告诉记者,该村这次一共有52户村民建房,村干从每户收取4400元到19300元不等的费用,总共收了大约70万元,打的都是白条,村委会盖了公章。村民史永贵向记者提供了盖有下畈村委会公章的收条,收条上写着:今收到史永贵未批建房土地占用使用费人民币7000元,土地复垦保证金5000元。村民付毕锋告诉记者,他被村干部以同样的名义收了12600元。 “我们辛辛苦苦攒点钱建房,本来经济就很紧张,这样一罚款,我们就更可怜了。 ”

“我都三十多岁了,还和父母挤在一起住,没法子,结婚必须要建房。但镇村就是不批准,我有什么办法呢?只有先建起来再说。我知道未批先建不合规矩,要被罚款。但问题是钱交给村里,代替不了国家机关的处罚,这些钱等于白交,交钱之后,房子还是得不到国家的承认。 ”有村民这样说。

村委会收钱,镇政府是否知情?在龙泉镇政府,记者见到了龙泉镇分管此项工作的方副镇长,方副镇长说,近几年来,全村违法建房52户,村里共收款623930元,由于当时没有足够的发票,村委会先行打了收条,拟领到发票后再换据。在村委会到镇“三资”管理中心要求领取票据并缴款时,镇政府发现了违规收费问题,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调查,责成村两委负责人及时停止违规行为。下畈村村委会将收取的 “土地占用费”和复垦保证金转为土地复垦保证金,交由村庄建设理事会管理,明确所收款为土地复垦保证金,要求违法建房户,将新建房屋及旧房拆除并复垦成耕地后再退还保证金。

对于方副镇长的解释,建房农民不能认同,他们认为,农民建房,镇村本该及时帮助办理好有关审批手续,违规建房也是无奈之举,村里不能“以罚代法”,村委会没有任何权力收费,应无条件退回。

对于村民的要求,方副镇长表示有一定道理,他说,11月21日,县检察院调查人员到下畈村调查此事,要求下畈村委会立即停止违规收费行为,妥善保管好违规收取的票款。等检察院调查有结论,镇政府将依法处理此事。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1年,省政府就曾下发《关于专项治理农民建房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意见》,该意见规定,农民建房需要交纳的费用为土地证书工本费 (简装本)每证5元。意见同时指出,对群众举报的涉及农民建房的乱收费行为,要严肃查处,并将查处的违法违规收入如数及时退还农民;对乱收费情节严重的、特别是顶风乱收费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和主管人员的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发稿前,龙泉镇纪委给本报发来传真,反馈了龙泉镇纪委的处理决定,一是责令下畈村限期退还所有违规收费,逾期不退将依据相关党纪规定给予处理。二是鉴于县检察院对此事正在调查,对相关人员责任追究将根据县检察院的调查结论,作出相应的党纪和政纪处理。

对于此事,本报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 胡明兵

新闻推荐

东至县张岗村生态农业合作社集中经营土地——农民收租分红挣工资

“村民可以把土地流转到我们合作社,获得土地租金,同时赚取红利,还可以来合作社基地上班挣钱。 ”近日,在东至县东流镇张岗村的东篱生态农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合作社理事长鱼天寿告诉记者,通过改变传统农...

东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东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