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违法发包转包分包等行为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黑白合同”等违法现象,省高院于昨(17)日召开了四川省工程建设领域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6件典型案例,并通报了各部门衔接联动情况。
据介绍,2020年4月3日,省高院与省发改委、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人社厅、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厅、应急管理厅等行政机关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领域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就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联动工作机制作出了制度性安排,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正式建立。
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两年来,全省三级法院共向行政机关移送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行为及违法线索258件,除仍在处理的案件外,行政机关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137件。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固化沟通常态机制,充分发挥联络员职能,由联络员负责衔接联动机制的日常沟通与协调,以确保衔接机制运行通畅。
经梳理,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共6件,涉及成都、遂宁、雅安、眉山、南充等地。案例中,相关地区行政机关对于法院移送的违法案件反应迅速,沟通顺畅,严查严惩,给相关企业及人员予以震慑和警告,行业规范效果明显。
案例点击
地铁工程违法分包 建设工程公司被罚
在审理黄某某与四川普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宏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成都高新区法院发现了“猫腻”——普宏公司将其承建的成都地铁9号线的一项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个人黄某某,涉嫌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的规定。
2020年9月,根据《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领域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相关规定,成都高新区法院向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发送《违法行为司法移送函》及相关证据材料。
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收到函件后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移送至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立案调查。2021年8月,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普宏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违法分包,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禁止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规定,对普宏公司按照工程合同价款0.8%处以罚款10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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