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不要姑息“碰瓷”者

内江日报 2015-03-07 01:15 大字

◇黄小梅

近日,笔者采访时经过一个场镇,看到一大群人围在一圈看热闹。走进一看,一个老太婆坐在一辆成都牌照小车的驾驶座位上,大声叫嚷,说车主撞了她,要对方赔钱才罢休。据围观者介绍,车子与她擦身而过,并没有撞上她,但她一会儿说脚痛,一会儿又说手痛,又不愿上医院检查,明显就是“碰瓷”。

“碰瓷”,属北京方言。现代汉语词典里的解释是,指故意让人弄坏自己的东西或伤到自己,借机讹诈。泛指敲诈勒索行为,例如故意和机动车辆相撞,骗取赔偿。

据说,“碰瓷”是清朝末年的一些没落八旗子弟“发明”的。这些人平日里手捧一件“名贵”的瓷器(当然是赝品),行走于闹市街巷。然后瞅准机会,故意让行驶的马车不小心“碰”他一下,他手中的瓷器随即落地摔碎,于是瓷器的主人缠住车主按名贵瓷器的价格给予赔偿。

近年来,各大城市“碰瓷”现象时有发生,有的人甚至冒着生命危险专门去“撞车”,从中诈取钱财。更有甚者,明明自己摔倒,路人好心帮忙扶起,反而把责任推在路人身上。“碰瓷”的恶行不仅给事件当事人造成麻烦,还会损害社会公平正义,社会不应姑息这种行为。

笔者认为,首先要加强社会道德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道德氛围。之所以会出现“碰瓷”现象,在于一部分人的思想道德素质低下,所谓“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就是这么小部分人严重影响了社会风气。

其次,严厉打击、惩罚“碰瓷”者。“碰瓷”的实质属于诈骗违法犯罪的一种表现形式,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我国《刑法》明文规定,对于情节较重的,还要处以拘留和罚款。

再次,市民要对“碰瓷”行为采取绝不姑息的态度,有的司机为了赶时间,明知有诈,也赶紧掏钱私了,这样的处理方式只能助纣为虐。遇到“碰瓷”,正确的处理方式是及时报警,并提出将对方带往医院检查。一般而言,“碰瓷”的人听说要报警都会心虚胆怯。坚持带“伤者”去医院检查,私了免谈,这样做的话,“碰瓷”者也会现出“原形”。

新闻推荐

刘锋清晨老屋从晨曦中醒来被雾气打湿的茅草屋面透着脏

◇刘锋清晨,老屋从晨曦中醒来,被雾气打湿的茅草屋面,透着脏黑的清晰;屋外竹林,雾水滴嗒,敲打着晨的宁静;万道旭日的金光穿过林间,将零碎的金色涂抹到老屋斑剥的泥墙上。四围里,青砖碧瓦的四合...

成都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成都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