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时代脉搏 绘制发展新蓝图成都法院交出司改成绩单

四川法制报 2019-10-01 06:08 大字

成都中院召开审判辅助人员改革试点研讨会王鑫胡思行本报全媒体记者刘冰玉文/图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伴随新中国的成立和发展,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路走来,跟随时代发展深化蜕变。手段及制度在变,始终坚持案件质量与办案效率并重,在审判执行工作中不断凸显人民法院的“人民”属性的信念不变。成都中院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大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近年来,成都中院聚焦解决司法供给与司法需求的突出矛盾,深入破解制约和影响司法责任落实、司法效能提升、司法公正实现等瓶颈性问题,以做强“静默化”监管、做实“诉源治理”、做优“三大审判”为突破重点,为司法改革实践积极贡献“成都智慧”。放服管

推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2016年,成都中院开展了“全面改革创新年”主题实践活动,部署26项改革措施。

改革初期,成都中院坚持以放权法官、服务法官、管理法官为核心的“一体三维”改革目标导向和价值导向,先后成立了审判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制定下发系列制度文件30余个,集中抓好人、权、管、服四个关键因素,确保审判提质增效,全面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为破解人力资源合理配置难题,成都中院出台了《构建新型审判团队的实施意见》,同步部署“卓越法官”素质能力提升工程,严格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将优质司法资源向办案一线倾斜。截至目前,成都中院已经组织全市法院完成三批次1290名员额法官遴选,按照“1+1+1”“1+1+n”等不同模式设置523个审判组织。

为破解司法监督管理难题,2016年,成都中院在全国率先研发了案件流程静默化监管系统,实施归档结案新标准、均衡结案新机制。静默化监管与该院现有的内网办案系统高度内嵌融合,对案件的立案、分案、上诉移送等环节在网上运行流程中的183个工作节点和68个监控节点进行动态跟踪和“静默化、触发式”管理,具备“闹钟”式审限提醒、“秘书”式信息推送等核心功能。该改革成果入选了首批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

为破解审判权规范运行难题,2017年开始,针对院庭长之外的员额法官,成都中院创新实行“提级管理”机制。在审判团队落实法官主体地位,明确员额法官办案、管理、廉洁、作风、报告“五个责任主体”。通过制定《关于院庭长审判管理与监督工作职责规定》等制度,建立院庭长、法官和辅助人员“权责清单”,充分放权于法官。

为破解服务保障滞后难题,成都中院探索内设机构改革、集约剥离审判辅助事务、用好用活繁简分流机制、拓展人力资源来源,实现“法官减负、审判增效”。目前,该院对裁判性事务与辅助性事务进行分层剥离,全面实现了庭审记录、送达、扫描归档的社会化外包等。今年,该院又在全国率先探索以办案质效管理中心、办案服务保障中心、内外沟通协调中心“三大中心”为核心的司法供应链建设,加码审判服务保障。

2018年,成都法院共受理案件394749件,审结349752件,法官人均办案320.58件,分别较改革前上升125.25%、121.56%、327.61%。诉源治理

打造矛盾化解大格局

“抓好诉源治理,就是要从深化社会基层治理、预防纠纷发生,减少诉讼程序案件、分流纠纷和畅通诉非渠道、高效化解纠纷三个层面,内外并举标本兼治,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矛盾纠纷预防与化解大格局。”成都中院院长郭彦表示。

2009年,唐某等200余人所在的村社以村小组的名义与简阳市某专业合作社签订了20年土地承包合同。从2016年起,该合作社开始拖欠村民的土地租金,村民多次催收未果。最终,203户村民将合作社诉至成都中院,请求解除合同、支付租金并恢复土地原状。

由于该纠纷涉及广、影响大,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成都中院立即启动重大纠纷沟通协调化解机制,坚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类纠纷的“诉源治理”,借助乡镇、村社等基层力量,合力共为,促成已起诉案件的当事人全部自愿撤诉,并对后续土地复耕问题达成调解方案,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2015年以来,成都法院年均受案以16%左右的幅度快速增长,司法供给与司法需求的矛盾日益凸显。2016年7月,成都中院在全国率先部署“诉源治理”,明确57项重点工作任务,着力推动内部诉源治理与外部诉源治理齐头并进。

针对诉外过滤纠纷,成都中院聚焦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和纠纷多发领域,主动服务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大力推动道交、劳动、房产、物业、家事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的联调共治,合力搭建多个专业化“一站式”纠纷联动预防化解平台。

针对社区化解纠纷,成都中院积极推动诉源治理纳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通过探索“五老调解”“社工调解”“基层法治指导员”、社区“法治诊所”等方式,引导社区自治、指导社区法治、教导社区德治。

在成都中院牵头下,2016年以来,成都市设立了7个基层调解指导站,创新开办“人民调解员培训学校”线上平台,指导人民调解3375件。全国首创“和合智解”e调解平台,汇集86个调解组织、479名调解员,调解成功率达61.66%。2017年9月至12月,成都法院“和合智解”e调解平台在国家“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参展。

同时,针对诉内止纷,成都中院积极构建内部“诉源治理”新机制,实现案件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各个环节的分流过滤与分层递减,促进生效裁判自动履行,减少二审案件、执行案件和涉诉信访。

目前,成都两级法院已形成“和合智解”e调解、“无讼社区”“五老调解”“家和促进”等10余个工作模式,并相继在全省推广,“诉源治理”经验成功入选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并写入“五五改革纲要”。今年上半年,成都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增幅下降9.71%。

﹃3+1﹄改革创新完善审执机制

2015年10月,由四川省法学会、四川省法官协会主办,成都中院承办的“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研讨会”举行。

同年,成都中院经深入研判论证,在全国打响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第一枪”——庭审实质化改革。围绕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关键证人“应出尽出”等七大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上的关键性作用。

2016年以来,成都中院在全国率先开展“三大庭审”和执行“一体化”改革试点,创新完善审执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有力解决了以往庭审虚化的痼疾,通过反复实践,已形成一体化改革操作模式,有关经验已被最高法向全国推广,改革成果被‘三项规程’全面吸收采纳,有力推动刑事司法制度完善。”成都中院副院长周磊介绍。

以刑事庭审实质化为突破口,成都中院先后部署开展民事庭审优质化、行政诉讼优化审、执行“一体化”改革工作,旨在实现案件审判质量和诉讼公正的稳步长效提升。

其中,民事庭审优质化改革出台专门实施意见,提出47条具体举措,着力突破做实庭前程序、突出庭审功能、优化审级职能、加强文书写作四个关键环节,切实提高庭审质效,最大限度节约诉讼资源。行政诉讼优化审改革积极探索类型化要件式审理模式,探索形成的府院联席会议常态化、行政诉讼司法审查白皮书、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三项机制”,其相关经验被最高法发文推广。执行“一体化”改革围绕破解“执行难”“执行乱”等突出问题,探索“裁执二次分离”内部改革模式,在全市建立执行局、执行分局、执行大队三级管理模式,实现执行案件靠前管理、精细管理、科学管理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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